第七十四章 恶兽? 牛头人当然能成为冒险者!
茴漫镇外。
泛黄的山坡上寒风萧萧。
“你们看,这边儿是我们平时种茴香的地方。春天一茬、秋天一茬。那些小东西可耐冻了。”
“绿指”福兰兴致勃勃地介绍道。他是个白头髮的侏儒,尖声尖气的,在这次驱逐恶兽的行动中充当嚮导。
但路易觉得他更像个导游。
“对了,咱们这次能儘量和平解决问题吗?”介绍完菜地,福兰总算想起正事。“能驱赶,就没必要杀了它。毕竟它也没伤害我们。”
“生死搏斗,哪能留情!”朗达抱著火銃,不满地质疑道。路易本没想带他,但他作为小镇里最厉害的战士,坚持要跟来。
好在这傢伙只是表情不友善,並没有做出任何拖后腿的举动。
“儘量,只是儘量。”福兰訕笑。
而在两人身旁,是拿著工匠锤、穿一身用麻绳綑扎的铁板护具,以充当前排的塔姆菈——这身装备是侏儒们凑出来的。他们虽然擅长手工,却很少製作武器盔甲。
金戈则飞在高处,负责发挥游侠的搜索能力。
“这边是露天矿场。”
福兰又指向左边山谷。深吸一口气,表情沉醉道。
“我们岩侏儒没有地底同胞那么喜欢忙碌,但露天挖矿还是很享受的。欣赏著亮晶晶的宝石,吹吹风,再来杯甜酒。嘖嘖。
如果你们感兴趣,也可以去捡点。不用客气,那里是个富矿……”
“等等!”朗达突然插言。“你们看那边。”
路易顺著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有块巨大的岩石缺了一角,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咬过。
“是那个怪物做的?”
金戈立刻俯衝过去,又朝四周观察一番,还真发现了其他痕跡。
“你们过来!”她催促著,声音中的疑惑却越来越多。“这边有脚印……不过断断续续的?
奇怪。感觉这东西有两米长、两米宽、三条腿。走几步,又会消失一段时间。”
“那是什么怪东西?”塔姆菈手中拋著锤子,边走边在脑中幻想。“嘿嘿,一头瘸腿、会闪现的胖熊?”
属於自己把自己逗乐了。
“咦?脚印没有了。”金戈迷茫地停在一块高大岩石前。
塔姆菈凑过去,皱著脸看了几秒,同样有些疑惑。隨后又拿起小锤敲了几下,感觉这玩意儿应该不是什么怪物。
“嗨,既然线索没了,那咱们就顺便去矿场深处看看吧。有一大片钻石呢。”福兰显得满不在乎。
或许是这个世界上的侏儒从未被奴役过,所以总缺少危机意识。
“等等。”朗达却喊住他。隨后將耳朵贴在石头上,仔细听了听。“我怀疑那个怪兽就在里面。”
“石头里?”金戈脑海中闪过一丝熟悉。
“对。”朗达拿出一个小盒,犹豫几秒,最终还是看向路易和塔姆菈。
“麻烦你们在这里敲一道缝,谢谢。”
他声音中带著些不情愿。大概对“带坏自己弟弟的外来者”提出请求,是件非常难受的事儿。
路易点点头,倒不觉得有什么。只要对完成任务有利,他就会做。
“鐺!”
长戟背部与岩石碰撞,砸开一条缝。光滑的表面上却没留下划痕。
朗达立刻上前,將一堆柔软的、麵团般的东西塞进缝隙中,又加入几个小物件。
接著快速点火。
“噼啪。”
路易和塔姆菈举起武器,做好迎接战斗的准备。福兰则是给几人上了祝福术之后,就远远躲到了十米开外。
然而引信才刚刚燃到一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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