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帮助驻岛部队建设营地 重生六六年:赶山致富,把妻女宠上天!
“爸,这么快就开始了?”
王卫国笑著走过去。
沈壮抬起满是汗水的脸,咧嘴一笑。
“你交待的事,我能不上心吗?这鱼线质量真不错,结实!咱们这么多人一起动手,用不了几天,一张大网就能织出来。”
王卫国满意地点点头,守著这么大一片海,有船却没渔网,那不是抱著金饭碗要饭吗?
前世的经验告诉他,这片海域的渔业资源,足够让整个沈家村都富裕起来。
他拍了拍身边同样兴奋的沈军,对他挤了挤眼睛。
“走,打猎去,山上的野猪也该收拾收拾了。回头给驻岛部队送些肉食过去,咱们再拉上新网,撒上两网试试水。”
沈军瞬间心领神会,激动地竖起一个大拇指。
他就说嘛,卫国哥之前特意不让他留在岛上继续干活,原来是在这儿等著他呢!
这又是打猎又是捕鱼的,明摆著是要带著他发大財啊!
“好嘞!卫国哥,你说去哪儿,咱就去哪儿!”
王卫国笑了笑,回家跟沈青青交代了一声,便拿上了那杆半自动步枪。
他又去叫上了沈富国。三人带上乾粮和水壶,当天下午就进了山。
如今的连山山脉,因为他们几个的频繁活动,外围已经安生了许多。
那些个头小、胆子也小的野物,早就躲得不见了踪影。
而那些成群结队的野猪,也被他们清剿得七七八八,剩下的都学精了,往深山里缩,轻易不肯露头。
想要有所获,就得往更深、更远的地方走。
这一走,就是整整五天。
五天里,三人风餐露宿,白天在密林里搜寻野兽的踪跡,晚上则寻个背风的山洞点起篝火过夜。
直到第五天下午,他们才在靠近张家湾后山的一片山坳里,发现了两头体型健硕的马鹿。
这种大傢伙警惕性极高,奔跑速度飞快。
王卫国沉著冷静,凭藉著远超常人的眼力和枪法,乾净利落地將两头马鹿先后放倒。
沈军和沈富国看著倒在血泊中的大傢伙,激动得脸都红了。这可比野猪金贵多了!
两人合力將马鹿抬到一起,估摸著分量,加起来怕不是有四百斤重。
这趟进山,值了!
下山的路比进山更难走,好在三人都不是弱不禁风的城里人,轮流扛著猎物,了小半天功夫才回到了山脚。
王卫国让沈军去张家湾借了辆牛车,这才把两头沉甸甸的马鹿拉回了沈家村。
村里人看见这么大的猎物,又是一阵轰动。
宰杀处理是个大工程,村里几个手脚麻利的男人都过来帮忙。
剥皮、分割、剔骨,一切都进行得井井有条。
大块的鹿肉被仔细地抹上一层厚厚的盐,掛在通风处醃製起来,这样能保存很长时间。
剩下的鹿下水,什么鹿肝、鹿心、鹿肠之类的,王卫国让陈翠霞带著几个妇女,用大料和酱油滷了一大锅,香气飘满了整个村子。
至於那些带著肉的骨头,更是不能浪费。
村长沈红星直接让人在村委会门口架起了几口大锅,將鹿骨头全部扔进去,加水猛火熬煮。
很快,奶白色的肉骨头汤翻滚著,浓郁的肉香让路过的孩子们馋得直咽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