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3章 法务越强的车企,车越不能买!  你当律师,把人家律所连窝端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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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迫於现在当著眾多媒体的面,郭淮也只能认真地回答道:

“请大家相信特派新能源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满意的答覆,也相信法院能够做出合理合法合规的公正判决,还我们特派新能源一个清白。”

说罢,郭淮、张利鹏以及几名助理就开始往法院门內走去,但是还是有几名记者和自媒体不依不饶一直尾隨到大门警戒线才肯罢休。

......

[今日给个说法]直播间里面,有人发问:

[卫老师,这个叫郭淮的是什么『企业律师』,这个是什么意思?]

此时的直播间把现场画面切换到右下角,卫天晓的画面放到最大。

卫天晓看到现在正是一个空档,原告方律师还没有到法庭门口,於是便详细解答:

“这位网友应该是咱们节目的一位新朋友,因为我在之前,当然可能有一年多了,提到过司法部颁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企业律师管理办法》。”

“这位网友所提问的『企业律师』,就是目前我国现行《律师法》中规定的律师从业方式的一种。”

“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本身身份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企业律师。”

“社会律师,就是大家日常所说的狭义的律师。

他们就职於律师事务所或者自己开办一人制事务所,为当事人代理法律案件。

比如刚才出现的被告方代理律师张利鹏,他本人就是在大型的膺翔律师事务所执业。

而本案的原告方律师于洋,他之前开办的就是一人制律师事务所,而现在他如果扩张律所规模,很有可能就会变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但无论于洋还是张利鹏,他们都是社会律师,是为不特定人群服务的。”

“企业律师,也可以叫企业內部法律顾问,相对於社会律师他们首先就职的是某一家特定企业,往往是这家企业的法务部员工。

根据《企业律师管理办法》,企业律师的执业范围仅限於与本企业有关的各类案件。

就比如前面这位网友提到的郭淮,他首先是特派新能源这家企业的员工,其次才是执业律师。”

“公职律师,顾名思义就是身份为政府公务人员的律师。

可能有网友会有疑问,《公务员法》不是规定公务员不能够兼职取薪吗?

所以在司法部出台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中明確规定,公职律师只可接受所在单位委託,代表所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

並且,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当然了,关於企业律师、公职律师,也同社会律师一样,在合理合法办理案件过程中享有律师法规定的会见、阅卷、质证、辩论等权利。”

“同样的,虽然公职律师、企业律师严格意义上讲是不能代理本单位以外法律事务。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这两类律师都可以代理本人及近亲属的案件。”

说到这里,正好看到两辆计程车停靠在法院门口,几个人从车上下来,其中有一人正是于洋。

于洋今天一身笔挺的西装,扎著蓝色领带,从下车开始脸上就带著他那一抹浅笑。

同一辆车下车的是于洋的助理萧岭方、消费者协会派来的公益律师张真远。

第二辆车,则是实习生朱琳和两位证人李雄、臧亚楠。

因为这次集体诉讼的流程会很长,于洋不愿意耽误林苏婉的学业,並且也需要执业律师上法庭,所以消费者协会派来了公益律师。

在看到于洋出现在镜头前的一剎那,卫天晓的眼神中流露出了不易察觉的一丝欣赏,隨即直播画面中卫天晓和现场画面互换,观眾的注意力和现场记者一样,都集中到了眼前这个年轻帅气的律师身上。

“於律师!您对这次集体诉讼胜诉把握有多大?”

“有人说您执业以来,未尝一败,这次面对膺翔这样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和特派这样的巨型企业,您有胜诉的把握吗?”

“对於网上说你是为胡搅蛮缠、造谣生事者代理的讼棍,你有什么要为自己辩解的?”

“对於还没有开庭,金丘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就被一锅端的事件,您有什么看法?您猜测会是谁举报的他们?”

面对尖锐的问题,于洋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慍怒,反而在镜头中显得有些閒庭信步。

于洋稍微停下来,微笑著面对眾多记者和摄像机、闪光灯: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屏幕前的网友们大家好。”

“確实有人说我们申城君倾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小律所,这次作为龙国首个敢於使用集体诉讼『尝螃蟹』者,存在譁眾取宠嫌疑。”

“但最终要的,法庭依照法律办理案件,不能因为律师人数的多寡、律所规模的大小、原被告方体量的轻重来推断胜负。

我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君倾律师事务所作为申城眾多有良知、有理想的律所之一,坚决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想这也是申城市消费者协会选择和我们並肩作战的理由。”

说这话,于洋將目光看向张真远。

但是对方显然和郭淮一样,不想在公眾面前引发话题,因此礼貌地轻轻摇了摇头。

于洋明白对方意思,就没有介绍张律师,而是提高声调:

“在这里,我有一个重要消息宣布!”

一听这话,眾多媒体都屏息凝神,等待于洋。

“我们申城君倾律师事务所,已经正式搬迁到光华大学北区公园商业综合体三层办公,现诚邀各界有识之士、执业律师加盟!”

!!!!!!

好嘛,你这浓眉大眼的于洋律师,竟然在大庭广眾的法院门口做起了gg!

眼见记者们还没回过神,为了防止他们再用尖锐的问题询问两位证人,于洋几人快步跨入法院大门。

同样的,还是有几名记者不依不饶,追著于洋问这问那。

就在全网观眾以为这一阶段採访就要结束时,一位高个头文质彬彬的男记者,面对于洋的背影问出了一个看似普通的问题:

“於律师,刚才我们採访得知,这次不仅是膺翔律所的张利鹏律师出庭。

特派新能源的法务郭淮律师也非常厉害,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已经和记者们拉开一段距离的于洋突然身形一滯,然后转过身来,面对眾多记者镜头,高声反问道:

“你这个问题是个好问题。

不过,从逻辑上讲,难道不是法务越厉害的车企,它家的汽车越不能买吗?”

此话一出,不仅现场的记者,就是看直播的观眾都愣了一下。

隨即,琢磨过其中的味道,大家心里感受:

讲的真tm对,法务越强的车企,车越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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