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8章 双核驱动 重生1990:搞钱搞事样样行
苗战洋看著若有所思的於洪波和李政华,又加上了砝码。
“这个方案,我相信张董和林总也更容易接受。研发贴近人才市场前沿,製造依託现有基础和成本优势,符合商业逻辑。
而且,由省里出面协调,金陵和盐市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確权责利,共同支持项目发展,这本身也是一段佳话。
更能体现我们苏省內部协同发展、合作共贏的良好局面。於书记,您看呢?”
苗战洋承认了金陵的优势,但守住了盐市的根本利益。
为避免了正面衝突,他提出了一个能提升项目能级的解决方案。
苗战洋画的大饼確实吸引人,听起来几乎是个完美的共贏方案。
然而,於洪波听罢,叩了叩桌面,问出了一个无法迴避的问题。
“战洋同志,你这个思路很有创意,站位也高,跳出地方看全省,值得肯定。
不过,咱们都是干具体工作的,有些事必须掰开揉碎了说清楚。
你刚才提到了研发在金陵,製造在盐市,优势互补,这都没问题。
但有一个问题,税收,怎么算?
项目公司註册地放在哪里?
是金陵,还是盐市?还是设双总部?
税收,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这些大头,是按照註册地原则归属,还是能按照研发、製造的功能进行跨市拆分?”
他目光如炬,语气凝重。
“这不是简单的分蛋糕,这关係到两地未来的財政收入、干部们的绩效考核。搞好了,是合作典范;搞不好,就是日后扯皮的导火索。
战洋,你这个方案里,关於税收这块,是怎么设想的?总不能一句共同支持就含糊过去吧?”
这个问题直抵利益分配。
面对於洪波的犀利一问,苗战洋似乎早有准备。
“於书记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税收绝不能含糊,必须合法合规。我初步的想法,是建立一个主体分设、税收分享的框架。
在金陵註册成立安美研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研发总部、结算中心和国际窗口;同时在盐市註册成立安美製造有限公司,作为生產基地和运营主体。
两家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但同属安美生物科技旗下,股权结构和控制关係由投资方確定。
这样在法律和財务上界限清晰,权责明確。
税收分享是核心,我们签订跨市税收分享协议。
原则是產出在哪里,税收留在哪里,但研发成果辐射共享。
具体来说:製造公司產生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与企业生產直接相关的税收,留存在盐市。
研发公司產生的税收、如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留存在金陵。
对於企业所得税,可以设定一个分享机制。以最终產品的利润为基础,通过成本分摊和利润分割,据此在金陵和盐市之间分配企业所得税。
当然了,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构想,具体细则还需要请省里的发改、財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牵头,会同我们两地政府、安美公司共同设计。
但大致方向是这样的。
我们不能纠结於存量爭夺,而是要把蛋糕做大,並建立一套公平可持续的分享机制,让合作各方都能从增长中获益,从而形成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