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克烈:诺尔那个老东西,突破到神火境了吧? 全家狂送资源,我开疆拓土
可当他看到眼前这五百名 “金光闪闪” 的骑士时,脚步明显顿了一下,隨即无奈地揉了揉眉心。
“艾克特,” 罗恩走上前,声音里带著几分哭笑不得,“我是去外公家探亲,不是去跟谁开战 —— 用得著带五百黄金级具装骑兵?”
艾克特立刻翻身下马,单膝跪地,语气却格外认真:“大人您是王国数十年里唯一的新晋开拓伯爵,第一次带著队伍去寒鸦领,要是排场太弱,反而让旁人看轻了天狼领,也对不起您打下星陨大陆的功绩啊!”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再说,这五百人都是飞虎骑士团里挑出来的精锐,既不耽误后续整训,又能给寒鸦领看看咱们的实力,一举两得。”
罗恩看著他那副 “为了领主脸面绝不退让” 的模样,又扫了眼已经列好阵、连马鎧都擦得发亮的骑士们,把 “换支小队” 的话咽了回去 —— 五百人都已经整装待发,再临时调整反而耽误时间,更何况艾克特说的也有道理,天狼领如今已是两大陆之主,確实该有匹配的排场。
“罢了,出发吧。” 罗恩转身走向早已备好的玄黑马车,车厢外雕著暗纹龙鳞,两侧各掛著一盏铜製宫灯,既不张扬,又透著领主的气度。他撩开车帘,回头对著艾克特点头,“路上不用急,按正常速度走就行。”
“是!” 艾克特立刻起身,翻身上马,扬起鎏金战旗,一声清亮的 “驾” 喊出口。
五百名骑士同时策马,马蹄踏过霜气未散的玄铁地面,发出 “噠噠” 的整齐声响,甲冑碰撞的 “哐当” 声混在晨风中,成了这清晨最响亮的动静。
玄黑马车走在队伍中央,两侧的骑士们保持著三步的距离,既不靠近打扰,又能隨时护驾。
队伍沿著通往寒鸦领的官道缓缓前进,晨光渐渐升高,霜气散去,官道两旁的树木开始泛出淡绿色的新芽,偶尔有早起的飞鸟掠过,落在骑士们的马鎧上,又被马蹄声惊起,朝著远方飞去。
罗恩坐在车厢里,撩开车帘看著外面的景象 —— 这是他熟悉的天狼领故土,官道平整,沿途的村落里能看到炊烟升起,偶尔有村民看到这支鎏金队伍,会远远地驻足行礼,眼神里满是敬畏与自豪。
他嘴角勾起一抹淡笑,靠在车厢壁上,闭上眼 —— 去寒鸦领的路不算近,正好趁这段时间,想想怎么跟外公和父亲解释这一年的 “失踪”,还有那拖了半年的婚约。
队伍的马蹄声还在继续,鎏金的身影如同一条亮金色的河流,在晨光下朝著寒鸦领的方向流动,带著天狼领的底气,也带著属於罗恩的,新的征程。
马车碾过凛冬城的青石板路时,车轮捲起的碎霜 “咯吱” 作响 —— 与天狼领黑风平原的乾燥不同,寒鸦领的初秋已带著凛冬的前兆,石墙上凝结著细碎的白霜,屋檐下悬著的冰棱虽未完全成型,却也透著沁人的凉意。
艾克特带著三十余名飞虎骑士团的骑士,紧隨在玄黑马车两侧。他们已收起了鎏金骑枪,只將长剑斜挎在腰间,马鎧上的插翅虎纹被晨霜覆上一层薄白,却依旧难掩精锐之气。
骑士们保持著整齐的间距,马蹄踏在青石板上的声音轻而匀,没有丝毫扰民的杂乱,路过市集时,市民们纷纷驻足侧目 —— 虽认不出马车里的人,却从骑士们的甲冑与气势中,猜出是大人物来访,不少人还悄悄朝著马车的方向欠身行礼。
“艾克特团长,辛苦诸位骑士了。” 一道爽朗的声音从路边传来,安德烈骑著一匹白马迎了上来。
他身著银灰色的贵族常服,腰间掛著寒鸦家族的纹章剑,脸上带著亲近的笑意,“父亲已让人把城西的军营打扫乾净,粮草和热汤都备好了,剩下的骑士们直接过去就行。”
艾克特翻身下马,对著安德烈躬身行礼 —— 虽说是领主的舅舅,却也是寒鸦领的实权贵族,礼数不能少:“多谢安德烈大人费心,飞虎骑士团的弟兄们不挑,有地方歇脚就好。”
“跟我客气什么。” 安德烈拍了拍他的肩,目光扫过远处列队的骑士们,眼中闪过一丝讚嘆,“五百黄金级具装骑兵,罗恩这小子,如今真是出息了。”
说罢,他对著身旁的侍从吩咐几句,让其领著剩下的骑士去军营,自己则转身朝著马车走去,准备陪罗恩一起去霜狱堡。
玄黑马车在霜狱堡的铁门前停下时,堡墙上的寒鸦家族旗帜正迎著风猎猎作响 —— 黑色的旗帜上,一只展翅的寒鸦爪握冰晶,是寒鸦领世代的象徵。
老管家早已候在门口,他身著深褐色的天鹅绒管家服,领口別著寒鸦家族的银质徽章,头髮虽已花白,却梳得一丝不苟,看到马车停下,立刻快步上前,躬身时腰弯得恰到好处,既恭敬又不失亲近:“小少爷,公爵大人已在书房等您半个时辰了,特意吩咐说您路上辛苦,不用急著见礼,先歇口气也行。”
罗恩从马车上下来时,顺手理了理墨色常服的下摆 —— 特意没穿领主的正式长袍,只选了件家常的衣服,就像小时候来寒鸦领探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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