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朝廷发来的无名尸 我在皇家坟场解尸那些年
一个普通怪。
看了相,毛皮筋骨血肉脏,七步紧密相连,需用剃肉刀將尸身一步步拆开,通过观闻感三法,找出灵蕴所在。
眼前这只尸怪未长毛髮,可全身覆盖的黏液不能马虎。
灵蕴可以藏在尸体任何一个地方,只要在这个尸体上的,就不能放过一点。
粗心,是对这行不尊重。
这是他第一次应付这种满是黏液的怪物,但对付这种皮毛外在物,糯米水堪比万能药水。
舀起一瓢浇在尸身上,立时,黑烟如水汽般蒸腾起来,包裹全身的黏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固化,待黑烟散尽,精怪身上完全像是穿了件干土做的盔甲。
轻轻一敲,一身黄泥全掉了下来,露出鲜嫩嫩的皮。
没了这些黏液,再没刚进庄子时的噁心劲,现看去就像一头剃了毛的猪。
检验泥土,並无灵性,倒是这皮,一道道疤,像一刀刀砍上去的。
抓起一把糯米,按在皮上,沙沙。
小小糯米在陈三刀手上,如同滚珠一样在尸身上快速滑过。
陈三刀像个听诊医生,一动不动听著糯米和尸皮的摩擦声。
每每有异动,总会停下来用糯米多擦两下,尤在褶皮和那张南瓜脸上,特別小心。
他是摸皮行家,越行越不能大意。
淹死最多的还不是会水的嘛。
可惜,全身摸了个遍,也没他想要的声音。
儘管已经知道皮內没有灵蕴,还是按照解尸步骤,將整张皮扒下来。
过眼过鼻。
和皮一起下拉的还有精怪身子里灰褐色的经络血管。
內里残留的灰血送进木盆中。
可惜
无蕴。
现要开始拆尸了。
骨、肉、脏三者要在这一过程中得到检验。
解尸中,毛算最外,皮筋血算外层,骨肉脏则是內层。
外层稍简,內中骨头、肉块、臟器较多,更为复杂。
当初解那个卖烤肉的食心魔,他可是拆出一千两百块,才在心臟中找出蕴来。
可这又是解尸里绕不开的。
干这行就是这样,运气好是闪电战,运气不好就是持久战。
陈三刀沉了口气,向门口看了眼,黑袍老人站在屋檐下,从始至终未曾移动一步。
眼珠子干瞪,走神更厉害。
他这手艺入不了人家眼。
不过眼前这么多碎肉碎骨,还不出蕴,看来今夜真要打持久战了。
好在天色还早,天亮还有三个时辰,不知自己运气几何。
打了个哈欠,起刀。
骨出,肉出,脏出。
小小义庄直接成了杀猪解脏的猪肉摊,各色各样的物件摆了一地。
陈三刀拿起一块骨,放下另一片肉,提起刀,將肠子分解。
肉中腥气混著臟器內的臭味化成一股难闻怪味。
这一行靠命,更要靠一分耐性。
瞧了眼老黄历,真给它算准了。
今日,忌解尸。
今日遇到的不是尸变,是蕴不出。
不过至少应该庆幸,到现在为止这具尸体並未发生尸变。
幽冥司拿来考验的东西,想来也不该要他们这些黑刀的命。
那就太丧良心了。
一脏一骨一片肉
陈三刀像集市里做猪杂汤的老汉,將到手的猪杂切碎后,两手拉开放在眼睛前细看,又极小心放回去。
......
夜色的光一点点往前流,深秋的风夹著寒露撞进了这个小小的义庄。
墙壁上掛著的油灯晃动了两下,洒下一缕光。
披在这个小小的解尸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