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合伙开公司 华娱:我给明星开个光
她之所以收购流行音乐的彩铃版权,就是因为她比其他人更早知道这个东西。
在上个月回家的时候,听一个去南棒旅游的朋友说起这事儿。
南棒那边彩铃上个月推出,然后就受到了无数人的追捧。
据说就在三月份一个月时间,南棒就有彩铃下载次数破百万的歌曲诞生。
按照南棒那边一次下载收费大约折合十块钱的手续费来算,那首歌就挣了上千万。
在知道这个消息后,陈紫溪就託了家里的关係,打听了一下我们这边运营商的情况。
確定了三大运营商最迟会在明年推出彩铃业务,这让她看到了赚钱的机会。
陈紫溪决定自己二十万的零钱全赌在彩铃版权收购上,相信能够挣一笔快钱。
不过谁能想到,她刚开始行动,结果就遇上了罗奎这个开掛选手。
“陈紫溪小姐,你怎么会这么想?我觉得这是我们合作的最佳基础不是吗?”
“我们都看好彩铃的未来,就是志同道合的战友了,这不是刚刚好?”罗奎说道。
“可是,你不可能把版权卖给我啊!难道你要把版权委託给我?”陈紫溪问道。
“为什么一定要卖给你或者委託给你呢?我们不可以合作一起经营吗?”罗奎说道。
“我有歌曲版权,而且我还能投资一笔钱,和你一起去收购更多的歌曲版权。”
“我们一起做大做强,再创辉煌不好吗?为什么一定是零和博弈呢?”罗奎看著陈紫溪。
陈紫溪虽然眼光独到,但是这会儿的她,不过是一个刚满二十岁的姑娘。
被罗奎看的有点不自在,但是脑子里却想著罗奎说的这些话,好像还真的很有道理。
“你能出资多少?”陈紫溪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少钱,不过应该不少於一百万。”罗奎说道。
他確实很久没去查银行卡余额了,2002年元旦节的时候诛仙去年的版税到帐了。
卖了一百二十万册,每本二十五块,版税百分之八,算下来有二百四十万的版税。
让出版社代为缴税之后,就只有一百六十多万(版税计算太麻烦,就写个大概数字好了)。
过年期间,又给家里留了三十万算是建房子和孝敬父母的。
这段时间,罗奎又了不少钱,具体还剩多少他还真没数。
而且这段时间《诛仙》的第二册也出版了,首印五十万册,也不知道到没到帐。
“一百万啊?也行,到时候我们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就是了。”陈紫溪答应下来。
她倒不是一个容易轻信別人的人,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的决定。
首先就是罗奎是她自己找上门去的,不存在別人给她下套的可能性。
然后就是她投入的钱不算多,二十万不过是一年的零而已。
即便亏了或者被骗了,也不伤筋动骨。
再加上罗奎还拿出一百万的大头,没见到钱,她是不会入场的。
而且她是真的看好彩铃这东西,南棒那么屁大点儿地方,虽然比咱们这边富裕点。
但是咱们地大物博,人口眾多,而且经济也越来越好,彩铃市场绝对比南棒大不知多少倍。
几方面思索下来,陈紫溪答应了和罗奎合伙干一票大的。
“合作愉快!”罗奎举起手里的咖啡。
“合作愉快!”陈紫溪和他碰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