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章 「牛马」终究是「牛马」,老板总有各种办法让你加班  假千金觉得真千金蠢死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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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窝在沙发里,刷著平板上的各种新闻和热搜话题,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她看著照片里自己那副傻乎乎的样子,以及旁边贺砚庭那被媒体解读为“深情专注”实则“病態占有”的眼神,只觉得一阵头皮发麻。

“完了完了,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她把脸埋进抱枕里哀嚎。

钱知意笑著递给她一杯果汁:“洗什么?我看拍得挺好看的。这下好了,全城都知道你是贺砚庭『显摆』出来的最昂贵的『慈善』了。”

金鑫哀怨地看了嫂子一眼:“嫂子你还笑我!这让我以后怎么出去见人!”

“怎么不能见人?”金琛从书房走出来,手里也拿著一份报纸,语气轻鬆甚至带著点满意,“效果比我想像的还好。贺砚庭这笔『形象投资』,回报率惊人。”

他指了指报纸上的照片:“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贺砚庭对你非同一般。这顶『皇冠』,可比任何合同协议都管用。”

金鑫愣了一下,瞬间明白了大哥的意思。

贺砚庭用这种轰动的方式將她推到公眾面前,某种意义上,就是在用他的声誉和影响力为她“背书”,將她划入了他的羽翼之下。

以后任何人想动她,都得先掂量掂量贺砚庭的態度。

虽然方式变態了点,但结果好像確实如大哥所说,给她套上了一层无形的护身符。

当然,与此同时,她也彻底被贴上了“贺砚庭所有”的標籤。

“可是……”金鑫还想挣扎一下。

“没什么可是。”金琛打断她,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別忘了你的文徵明。『牛马』的工作完成得很出色,该拿到手的『酬劳』,一分都不会少。”

想到那幅字,金鑫心里的鬱闷顿时消散了一大半。

好吧,“牛马”就“牛马”吧,给这么大方的“老板”打工,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反正,一个晚上的“战利品”,换一幅心爱的字画和一个800万的冠冕,怎么看都是她赚大了!

“牛马”只想快点把冠冕变现,然后欣赏她的文徵明去!

金鑫看著金琛和钱知意:“大哥,嫂子,今天你们今天不用去公司?”

金琛:“今天不用当牛马,今天是蓓蓓的认亲宴。”

金鑫低头眼前一暗,立马又抬头说:“大哥,嫂子你们快点去化妆,你们要在场,我没事,我去找钟叔卖皇冠。”

金鑫隨便换牛仔裤和白色衬衣,唯一的亮点就是手腕的手錶,那里戴著一块patek philippe gondolo系列的铂金手动上链腕錶,錶盘简约到没有任何数字和多余刻度,却是某个特殊系列的限量定製款,是她十八岁时大哥送的礼物。

镜子里一个清爽得甚至有些过分普通的大学生,头髮也只是用手指隨便抓了抓,扎成一个鬆散的低马尾。

很好,足够普通,足够低调。

她抱起那个装著钻石冠冕的礼盒。

走出衣帽间,她对还在客厅的哥嫂挥了挥手,语气故作轻鬆:“哥,嫂子,我出门啦!预祝你们今晚嗯,顺利!”

说完,她不等他们回应,便抱著盒子快步离开了这个让她感到些许窒息的家。

钱知意看著金琛的恶趣味,摇头:“琛哥,你又欺负鑫鑫了,明明今晚要带她回家的。”

金琛把一份合同递给她,:“你看看合同后,摸著良心告诉我,你会不会欺负她。”

钱知意看著完合同后,摸著良心说:“贺总,给得真多,北区独家开发居然能给我们一起吃肉,就是不知道家里的白菜是把猪留下来,还是白菜上门。”

“我真的不贪心,我让猪进来,他们生的小猪姓贺,好吗?”

“白菜真的喜欢猪???你別为了利益,就把白菜卖了?”

金琛再次嘆气:“上一次鑫鑫和沈阅订婚,鑫鑫想到的是,沈阅敢欺负她,她就叫我弄死沈阅,生完孩子就回娘家,对沈阅半点耐心也没有,寧可挤公交车,也绝对不坐沈阅的车,上次来法国找我,她可是坐著贺砚庭飞机来找我的,贺砚庭吃醋说了我和鑫鑫有男女之情,鑫鑫就只是一个巴掌,没叫我弄死贺砚庭,如果是沈阅,金鑫就敢弄残他。”

她车子径直开往城中一家极其隱秘、只接待熟客的古董珠宝交易行。

老板钟叔是个看起来就极其精明的老师傅,戴著单片眼镜,看到金鑫抱著这么大一个盒子进来,似乎一点也不惊讶。

“钟叔,”金鑫把盒子放在柜檯上,打开,露出里面璀璨夺目的冠冕,“帮个忙,儘快出手,价格您看著办,差不多就行,我急用钱。”

她说得乾脆利落,仿佛那不是一顶价值连城的古董皇冠,而是一件需要紧急处理的閒置物品。

钟叔小心翼翼地拿起冠冕,在专业灯光下仔细查验了很久,推了推眼镜,看向金鑫:“金小姐,这东西贺总同意?昨晚的新闻我可是看到了。”

金鑫嘆了口气:“来歷绝对清白,贺砚庭拍下来的,眾目睽睽之下,嗯,赠予我的。现在所有权清晰,您放心处理。”

钟叔眼中闪过一丝瞭然和惊讶,但很快恢復专业態度:“明白了。东西是好东西,就是太扎眼,需要点时间找合適的买家。价格方面,虽然贺先生拍的价格有溢价,但这东西本身的价值和稀缺性在,我儘量帮您爭取到一个好价钱。”

“儘快就好,谢谢钟叔。”金鑫一点也不想多聊这顶冠冕的来歷,西方的古董她不是很喜欢,就连我国的饰品她也不是很喜欢,她喜欢字画文房四宝扳指。

走出交易行,午后的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她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

金鑫溜达进了潘家园,来这里她可以逛上一天。

她漫无目的地看著,对那些琳琅满目的瓷器、玉器、杂项兴趣缺缺。

她只爱字画文房,最多再加个扳指。

逛了四五小时来,就在她准备打道去潘家私厨。

眼角余光瞥见一个角落的摊位上,一方被旧木头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隱约从顶部露出砚堂的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

那砚堂的石质,在昏暗光线下透出一种內敛的莹润。

她心里微微一动,踱步过去,蹲下身,指了指那木头包:“老板,这个,能打开看看吗?”

摊主是个精瘦的中年人,一看有客上门,立刻热情起来:“哎呦,小姐您好眼力!这可是压箱底的好东西,我费老大劲才从乡下收来的,您瞧瞧这木头老壳,这年份……”

里面果然是一方砚台。

色如猪肝紫,质地看起来颇为细腻,但被木头框住,只能看到砚堂和极少部分的砚壁,上面似乎有极浅的雕工痕跡,看不太真切。

“您瞧瞧!”摊主唾沫横飞,“这可是正儿八经的老坑端砚!您看这石品,多细腻!这木头老包装,一看就是传承有序的老物件!少说也是清中的!搁古代,那都是大户人家小姐书房里的用物!我跟您有缘,一口价,十万您拿走!”

十万?

金鑫心中冷笑。

清中的普通端砚,品相完整的,这个价也偏高了不少,何况这还被木头包著,看不清全貌。

但她没立刻反驳。她的目光紧紧锁在那露出的砚堂和那一点点雕工上。

石色沉稳,紫中透亮,细腻程度確实非同一般。

最重要的是那若隱若现的雕工线条,似乎带著一种极其独特的、婉约中透著劲道的韵味。

一个大胆的、几乎有些荒谬的念头闯入她的脑海,这雕工的感觉,怎么那么像是传说中的顾二娘早期的手法?

顾二娘琢砚,以女性特有的精细婉约著称,但早期作品往往在细节处流露出一种未被完全驯服的灵动的力道,与后期程式化的风格略有不同。

但这怎么可能?

顾二娘的砚台存世极少,每一件都堪称国宝,怎么可能出现在潘家园的地摊上,还被木头包著?

赌吗?

十万块,对她来说不算什么,但若是打眼,传出去可就成了笑话。

可万一呢?

万一这种感觉是对的……

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激动,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只是指尖在那砚堂上又轻轻摩挲了一下,感受著那远超普通端砚的温润质感。

她抬起头,看著那摊主,声音努力保持平静,却带著一种不容置疑的果断:“木头包得太死,什么都看不清。十万太离谱。五万。”

摊主立刻做出夸张的肉痛表情:“五万?小姐您开玩笑呢!这宝贝五万我本都回不来!您再看看这石品!九万!最低了!”

“就五万。”金鑫语气坚决,心里却在打鼓,她不能表现得太渴望,“这木头框子遮遮掩掩,谁知道下面有没有裂有伤?石质是不错,但也就看清的这一块。五万,赌一把。不行我就走了。”

她既怕摊主一口答应,说明这东西根本不值钱;又怕摊主坚决不卖,让她错失可能的天漏。

摊主仔细观察著她的表情,似乎在权衡。

最终,他可能觉得这小姑娘虽然还价狠,但似乎真有点兴趣,而且这木头包著確实不好卖,於是又一拍大腿:“唉!算了算了,看您是个识货的,交个朋友!五万就五万!亏本给您了!”

成了!

金鑫强忍著立刻抱起砚台就跑的衝动,面无表情地扫码付款,动作甚至比平时更慢条斯理一些。

她低头看著怀里的木头包。

“顾二娘……”她低声喃喃,隨即又摇摇头笑了自己一句,“想什么呢,大概率是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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