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想抱抱我吗 不想恋爱就去死
等待放假的日子,一如既往的漫长与枯燥。
林殃的生活还是和往常一样。只不过因为偶尔会加一点体质,导致他的个子越来越躥高,原来只是一米七几,现在已经过一米八了。
一开始只有白雨然注意到了这件事,再然后是陶诗雪,最后连王凯都忍不住嘀咕起来:“不是哥们,你怎么现在都快和我一样高了?”
这种感觉还是挺好的。林殃以前一直嫌自己个子太矮了,他最嚮往的就是能像电视剧里那样,喜欢的女孩要踮起脚来才能吻到自己。
现在勉强算是能够达成了。
那天放学的时候,陶诗雪忽然努力踮了踮脚尖,然后有些不开心地说道:“你又长高了。”
“再长下去,以后我踮起脚尖都够不到你了。”
“不是好事嘛?我还嫌自己不够高呢。”林殃懒洋洋地说,“最好再高一点,长到一米九,以后打篮球轻轻一蹦就能扣进篮里去。”
“不行,一米九太高了。”
陶诗雪忍不住嘟起了嘴:“这样……想做点什么都不方便的。”
“做什么不方便?”
“就是……唉呀。”她忽然红著脸锤了林殃一下。
林殃只能委屈地求饶。
不知不觉,林殃已经习惯了每天放学都和陶诗雪一起回寢室的时光了。他发现自己两人的所作所为,其实早就已经和操场上的那些小情侣没什么分別了,甚至不少班上的同学也都已经默认两个人在谈了。
陶诗雪还是很喜欢在放学的路上,跟自己分享她一天的事情。分享她今天吃到了什么好吃,班上的女生谁又和谁闹矛盾了,下午做的数学题好难,好累好期待马上放假的生日聚会。
林殃也很喜欢听她讲。
哪怕都只是些无比鸡毛蒜皮的琐事。但分享欲就是最高级別的浪漫。
陶诗雪只是陪在自己身边,给自己讲这些事情,就会让林殃觉得很开心。
偶尔,两个人也会有一些近乎於情侣之间的接触。比如有时候会一起牵著手,比如在没人的地方,偶尔陶诗雪会偷偷踮起脚亲一下林殃的脸颊。
甚至有一天晚上,正好周围没什么人,陶诗雪红著脸说你要不要试著抱抱我。
那还是林殃第一次抱女孩子。
原来女生抱起来是香香软软的,真的不是什么没有生活基础的意淫。陶诗雪的身子真的软乎乎的,抱起来像一团温热的棉花,伴隨著清新好闻的香气,让林殃只是抱了一次就彻底上癮、捨不得放手了。
而被抱著的时候,陶诗雪也像是乖巧的绵羊,將头埋进林殃的怀里,搂著他的腰一动不动。
那一次,两个人抱了很久,一直到宿管快要锁门了,两人才红著脸慌慌张张地往宿舍跑。
但哪怕回到寢室,林殃都感觉怀中还残留著陶诗雪的余温。
她好闻的味道依然縈绕在鼻尖,让人心猿意马。
那一晚,林殃硬是挺了一晚没睡著,第二天顶著个熊猫眼昏昏欲睡地回到教室,还嚇了白雨然一跳。
“你……昨晚翻墙出去上网了?”
“並没有。”林殃嘴角扯了扯,“年轻火气旺,有时候就是睡不著。”
“呵,我可不信你是平白无故的火气旺。”
白雨然冷笑一声:“是不是昨晚被陶诗雪勾起火来了?”
林殃大惊失色:“这你都知道?你偷窥我们?”
“还用得著偷窥?你就差把色慾薰心几个字写脸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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