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会试第三场·策论 大宋:让你教书,你教出一窝宰相
今天是会试的第三场,也是决定生死的策论。
经歷了前两场经义与诗赋的折磨,考生们的精神已经紧绷到了极限。此刻,当那块写著考题的木牌被衙役“哐当”一声掛上墙时,整个考场响起了一片极其压抑的吸气声。
题目只有七个字,却透著一股浓浓的、让人摸不著头脑的儒家哲学味:
【刑赏忠厚之至论】
(意为“论刑罚与奖赏中体现的极致忠厚之道”)
这题目看似温和,实则是个“大坑”。
大宋重文抑武,讲究仁政,但近年来为了整治吏治和社会治安,刑罚日趋繁琐严苛。
考官出这道题,摆明了是在问:当今圣上治国,到底该严刑峻法以正视听,还是该宽厚仁爱以养民气?
这不好答啊!
答严刑峻法,容易被骂酷吏;答宽厚仁爱,又容易被批迂腐。
更要命的是,这题目需要引经据典,稍微记错一个字,或者引用的典故不够“高大上”,直接就被刷下去了。
隔壁號舍的考生已经在疯狂研磨,嘴里念念有词,估计是在背诵《尚书》和《大宋刑统》,恨不得把脑袋里的书柜都倒出来,生怕引用的典故不够多,显得自己没学问。
唯独天字七號房的苏軾,看著那题目,嘴角却勾起一抹坏笑。
他慢悠悠地从怀里摸出那个已经空了的红色锦囊,手指摩挲著那粗糙的布料,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敬佩。
“先生真是神了!连这种冷门偏题都能押中!”
甚至连破题的思路,先生都给他铺好了……
苏軾猛地睁眼,眼中闪烁著一种近乎疯狂的自信,那是被江临“带坏”后的特有气质——一种视规则如无物的狂气。
既然先生说可以编,那就编个大的!
他提笔蘸墨,没有丝毫犹豫,起笔便是大开大合,仿佛一位史官在记录上古秘闻: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將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翻译:在尧帝的时代,皋陶是掌管刑罚的法官。要杀一个罪人,皋陶三次请求杀掉他,尧帝却三次请求宽恕他。)
这个典故,写得绘声绘色,画面感极强。仿佛苏軾亲眼见到了尧帝和皋陶在朝堂上的爭论:一个坚持法律的威严,一个坚持仁君的宽厚。
但实际上——
史书里压根没这段记载!
翻遍《尚书》、《史记》、《左传》,你也找不到这句话。这是苏軾现场瞎编的!
但他编得太好了。
他用这个“假典故”,极其巧妙地构建了一个完美的衝突:法律是冰冷的,但执法者要有温度。
正是因为尧帝的“宥之三”,才体现了“忠厚”的极致。这种忠厚不是废除法律,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內,给予生命最大的尊重。
接下来的文章,苏軾如江河直下,洋洋洒洒。
他不再拘泥於古人的教条,而是用一种近乎“天真”却又无比通透的逻辑,阐述了什么叫“赏疑从与,罚疑从去”(奖赏有疑问就给,刑罚有疑问就免)。
“与其杀不辜,寧失不经。”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记耳光,狠狠抽在那些还在堆砌辞藻、追求“险怪”文风的考生脸上。
这是对“太学体”那种形式主义的公然嘲讽,也是对“死读书”考生的降维打击。
文章最后,苏軾甚至没有像往常那样用谦卑的语气收尾,而是直接升华:
“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这段话就是说:寧可仁慈过头,也不能正义过头。仁慈过头是君子,正义过头就是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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