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威廉士的赞助 美利坚文豪1905
“老朋友感谢你的招待!但我不能在你这里停留,你只需要告诉我去镇子上最短的路线就行!我想去那里找一份零工!”
“行,等你换完衣服以后,我带你去。”
“另外,我有一件事情想问问你——我想把你经歷过的这些事情写成一本小说,我最近迷上了写作,很迫切地需要一个好的故事。”
约翰微微点了点头,並没有太大的反应。
李斯特把曾经的老友送到镇上,又给他十美元的生活费,隨后就一头调转朝威廉士的庄园骑去。
因为有了上一次的见面,这里的卫兵並没有太多阻拦,就放他进了庄园,李斯特走入庄园以后顺理成章的在管家的指引下来到马克·吐温面前。
马克·吐温正在看书,是一本关於英国时期的书,內容讲述的是莱斯勒起义,1685年查理二世去世,詹姆斯成为国王。
李斯特没有打扰他。
挑了一个角落,也翻出一本书。
片刻后,马克·吐温收下书本,从歷史的风云当中收回目光落到了李斯特身上。
“李斯特先生,没想到你也在这?我这两天除了更改那本小说以外,我还在研究莱斯勒起义,我在想,国王们和总督们似乎从不从歷史中学教训,但平民们也一样。”
“你看,詹姆斯二世愚蠢地试图扩大王权,无视议会的存在,就像用力去压一个弹簧,而蒙克总督在纽约的统治,同样是横徵暴敛,视殖民地为私產。”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李斯特儘管没有读过这段歷史也知道要聊这段歷史讲的核心。
集权!这玩意他熟的很,自古以来,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都在讲集权,例如《1984》、还有诺奖得主的作品《蝇王》。
他们或许用抽象的方式,或许用直接的敘事手法表达的都是一样的。
李斯特简单发表自己对於这个事件的看法,就跳转到他最近刚准备的这部作品。
李斯特先从在草原上遇到他,然后再从约翰的口中讲起。
最后再加上那一顿饭,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李斯特还不忘把原版也讲了一遍,当然在讲述的时候,李斯特抹去曾经自己当过黑帮的经歷。
“妙极了!李斯特我认为你的朋友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故事模板,我搞不明白,你是怎么能够想得出来这么精彩的故事的,我抓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一个曾经在黑帮生活的精明商人,想靠著犯罪进监狱討口饭吃却被无视,然后写到这里,再结合上当他真心想要改过的时候,命运却又毫不留情地把他丟入牢笼。”
“你要是在借用一些现实里面存在的黑帮元素就更好了,比如说狼牙帮,那个以前曾经在西部叱吒风云的帮派!”
狼牙帮李斯特记得这个名字,当初,狼牙帮百人围攻李斯特所在的帮派,李斯特硬生生的和老大从狼牙帮的包围当中杀出一条血路。
没想到他们现在也进入了歷史的坟墓!
李斯特说道:
“我会参考一些元素。”
马克·吐温笑了笑:“约翰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我们之前聊的那场起义,起义也好,詹姆斯二世的专制也罢,本质上都是资產阶级对个人的碾压。约翰想利用资產阶级求得庇护,资產阶级不理他。”
“当他放弃资產阶级,想靠自己重新做人时,资產阶级反而可能主动找上他。”
“这种荒诞,不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写照吗?”
“这可比原先那种只充满欧·亨利风格的味道有意思多,他毕竟是名家,你只是普通作者,要是不写出自己的特色,想要推广出去很难。”
李斯特点了点头,对马克·吐温的说法表示赞同。
这本书的定位是一本商业小说,他没有好用的笔名,只能通过在这本小说上添加一个这个年代人们都喜闻乐见的標籤。
李斯特一想到这里他的脑海里面早就已经充满了灵感,当即就借用马克·吐温的打字机开始创作作品,而马克·吐温则是用起了威廉士的那一台打字机。
李斯特考虑到短篇的精悍性只添加了极少的內容来描述主人公约翰的黑帮身份,主要添加在开头过后的100词內容左右。
【约翰在麦狄逊广场的长凳上翻来覆去,冷得根本睡不著。二十年了,他总想起在黑帮里风光的时候。那时他手里有钱,大把的钱。】
【要不是后来被一个装瞎的骗子骗了个精光,他现在也不至於在这挨冻。真他妈讽刺,他靠放贷过了大半辈子,从没心软过,就那一次想当回好人,结果落得这个下场。】
一小时过后,李斯特才写到200词。
对於这个开头李斯特很用心反反覆覆的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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