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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小时后,香气散发出来。

汤汁收得浓稠,顏色变成深褐色。丁鸿渐滤掉渣滓,得到一小碗深色、油亮、质地浓滑的酱汁。

“这算是研发成功了,但是我咋有点不敢吃呢?”丁鸿渐看著这东西,不由得想起了王致和的励志故事。

王致和因为考试,忘了家里醃製的豆腐,等回到家里,看到豆腐都长毛了。

按理说这玩意要丟了,但也不知道小王同学当时是穷疯了,还是饿疯了,居然冒著生命危险尝了一口,发现竟然意外的很好吃。

於是,就有了臭豆腐!

小王同学这种精神,要学习啊。

他那是臭的,咱这个起码不臭。

丁鸿渐隨后又回忆了一下列寧吃臭豆腐的故事,史达林吃臭豆腐的故事,赫鲁雪夫吃臭豆腐的故事,勃列日涅夫吃臭豆腐的故事......

果然,发明创造是需要勇气验证的。

那就来吧!

屏住呼吸,丁鸿渐用指尖蘸了一点,送入口中。

首先衝击味蕾的,是浓郁的“肉之精华”的鲜美,远超普通肉汤的层次。而且这其中还有一股独特的鲜甜。並不是奶清熬煮后那种焦糖式的甜,而是一种与肉的鲜味水乳交融的甘甜。仿佛將生命力的精华,浓缩成了味觉的实质。简直是......

简直是......算了,不吹了。

实际上对於丁鸿渐来说,味道很一般,甚至还有点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味道。毕竟这实在太原始了,一点添加都没有,穿越前隨便一个路边摊的味道都比这个足。

但这不意味著失败,因为这种不足,只是因为丁鸿渐吃过更好的而已。

丁鸿渐想了想,叫来了十人队的阿尔斯楞和哈森。目前来说,这两位算是丁鸿渐的亲信。

把浓缩酱汁拿出来,让他们品尝。两个见惯了生死,对食物从不挑剔的草原人,在尝到那一小口酱汁后,脸上露出了近乎震撼的呆滯。

別看草原人习惯吃肉乾与奶食,但却从未尝过这种浓缩的鲜味。

骨髓富含脂肪、胶原蛋白、穀氨酸,这就是鲜味来源之一。而肝臟富含肌苷酸,这是另一种鲜味来源。穀氨酸和肌苷酸混合会使鲜味强度大幅提升,远超单独使用一种食材。这是现代食品科学,早在鸡精、酱油等產品的生產中被广泛应用。

另外骨髓中的脂肪和蛋白质,在长时间熬煮中会发生美拉德反应和水解,產生肽类、胺基酸和糖类,形成复杂的醇厚甘甜感,和蔗糖的甜味又不一样。厨房里经常用的所谓高汤,其实就是这种东西。

哈森甚至闭上眼睛,久久没有睁开,细细品味。在最开始咸鲜的底味之后,一种深沉而扎实、带著肉香的甘醇,缓缓的从舌根瀰漫开来,包裹住整个口腔。

阿尔斯楞一个劲的吧唧嘴,仿佛在记住这种超越前半辈子所有经验的味道。

有没有必要这么夸张啊?

有!

草原环境缺乏复杂调味,对於长期饮食单调的人来说,突然接触高浓度鲜味物质,会引发强烈的愉悦反应,这是由於多巴胺释放导致的。

第一次尝到这种味道,起码在这一刻的杀伤力,堪比世界末日那一刻,你口乾舌燥,断顿很久之后,发现口袋里还有最后一根烟,或者最后一个檳榔。

死都值了!

阿尔斯楞和哈森两个人的情绪,忽然高涨了许多,感觉脸上表情好像都丰富了一些。一个劲的反覆咂嘴,虽然好奇做法,但谁也没问,这很显然是丁鸿渐的独家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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