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小管家公 苟在乱世摸尸成圣
痛!是撕心裂肺的。
但长年泡在腥风滩被冻发紫发僵的双腿,被这股气血冲刷,那些寒气蒸发成了一层淡淡的红色血雾。
寒腿都如此,更不用说其他部位....
他又想起那天醒来,身上满是腥臭发黑的污秽,亏得是老爹帮他擦洗的。
若是换了小嫂子来……那场面,光是想想都觉得有些燥得慌,实在不合適。
沈泽还记得老爹那时一边搓著那些污垢,一边又是艷羡又是唏嘘地念叨:“宝鱼不愧是宝鱼,除了贵,浑身都是宝!
老子这辈子要是能独自受用这么一条,嘿.....回头餵饱了你娘,估摸著还能剩下的力气去江上的花船里耍上几个来回!”
沈泽思绪回笼,这年头,爹娘,嫂子,大姐,三姐....非但没丟弃他,还....
或许这藤蔓便是他在这个世界生存的依仗。
沈泽给这株藤蔓取名蛇藤,毕竟那藤蔓上的纹路像极了蛇鳞,且隨后他恢復,脑海中竟然带著残留的信息,就像是蛇藤植入进来记忆。
它汲取气血,开花结果,这果子就是提取后的精华血气,但只能汲取死物。
沈泽也大量鑑別过,对各类尸体才有用,他手掌碰到尸体时,蛇藤传来一种极度飢饿的“灼热感”,当他顺从本能汲取后,灼热转化为一种如坠冰窖的清凉感。
而血气或气血,则是成为武人的必要条件,这也是他从书肆里杂乱书籍中看到的......
若是自己能成为武人,或许那吴二就不敢打嫂嫂的主意了,家里欠的上千两也能还的清,那便宜老爹也能吃得上宝鱼!
两个姐姐或也能脱离苦海!
只是武人到底是个啥?该如何成为呢.....不知不觉沈泽已经著了。
.....
“醒啦?快別赖著了,趁热起来吃饭,吃完再补觉!”
“哎!”
秦素的呼喊瞬间將沈泽拉回现实,瞬间发现小嫂子半蹲在小杌子上替他擦乾脚上的水渍。
“嫂嫂……我自个儿来就行!”
沈泽老脸一红,心头有些发紧。这世道,哪有大男人让嫂子伺候擦脚的?
他赶忙夺过布巾,囫圇擦了几下,胡乱蹬上一双垫了厚厚稻草的布鞋,到了外屋。
“好香啊,嫂嫂熬的鱼汤饃饃,千金难换!”沈泽吸了吸鼻子。
“油嘴滑舌,不过也好,嘴这么甜,回头我得托媒婆给你寻个机灵的姑娘。等过两年爹娘抱上了大孙子,我也能跟著涨个辈分!”
秦素说著將黑麦饼,一点一点掰碎,实在掰不动,就用牙咬开,放入碗中,浇上坑洼土锅里的热鱼汤。
沈泽低头看了看自己碗里。
那是两块暄软的黑面饃饃,虽不精细,却是家里最好的进项。
心里陡然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
这又是把好的全留给他....
黑麦饼沈泽也吃过,谷糠和粗麦麩掺著土渣子揉出来的,典型“乾粮”的代名词,又干又硬,难以下咽,可用汤一泡又成了渣子,喝完喉咙冒沙,磨得胃里生疼。
可沈泽没法拒绝。
他知道,若是推辞,这位看似柔弱实则性子倔强的小嫂子,保准又要红了眼眶,背过身去偷偷抹泪。
沈泽低著头,大口吞咽著鱼汤饃饃。
他能做的就是改变现状,改变这个家!
至於秦素说的娶妻一事,他压根儿没敢往心里去。
在这人命比草贱的年月,自己这个隨时可能溺毙在泥滩里的“摸尸人”,谁家姑娘愿意把命搭进来?
饱饭过后,沈泽回到屋子里,將炭笔取出,开始抄书,这是他唯一且容易挣到钱的活计。
即便是这个世界,城內书肆最挣钱的依旧是小人话本,尤其是顏色话本供不应求。
就比如沈泽现在抄的这本琼明神....
说实在的,沈泽也想过用先进的思维去解决现状,可很多都行不通的,哪怕让他当文抄公,写小人话本都做不到,帮派划分,地盘观念很重。
城內城外,三教九流,层层剥削,尤其沈泽听书肆老板说,先前有个会写小人话本的小生,因为断更,被帮派绑走,拿刀架在脖子上逼著写,后帮派竟发现是条財路,於是乎......
也正是如此,沈泽打消了写古早金瓶的想法。
別哪一天他忽然失踪,只能在大街小巷的书摊上看到自己的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