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一《乱世之麻木》 明末沉浮录
他想起自己的两个护卫。为护他被贼兵所杀。他们死了,他不是不怕死。他的腿还在软。
可他站起来了。
“住手!”
他的声音有些发抖,但站得很稳。
从沟边站起身,甩了甩手上的水,拨开黄瓜藤,从瓜棚里走出来。日光刺眼,他的眼睛眯了一下,很快就適应了。
五个兵同时回过头来。徐九腰板挺直,负手而立,像站在自家田埂上。
他穿著一身青色的直裰,头上戴著唐巾,腰间繫著布带,脚踩一双皂靴。他的衣裳上沾著泥土,脸上还有汗,但他的眼神很稳,声音也越来越稳。
“这是本官的田,你们在本官的田里做什么?”
他从袖中掏出一块牙牌,举在手中,让那五个人看清。牙牌上刻著“举人”二字,在日光下泛著暗红色的光。
领头的兵脸色变了一下。“举……举人老爷?”
“正是。”徐九把牙牌收回袖中,目光扫过五人,“本官父亲与左良玉將军是同乡,本官的五姐是左將军的五房夫人。本官此番进京,就是去投亲的。”
他顿了顿。
“你们五个,左將军的兵?”
领头的兵乾笑道:“是……是左將军麾下……”
“既然是左將军的兵,那便是本官姐夫的人。”徐九的语气冷了下来,目光落在地上的女贼身上,“你们在本官的田里,欺负本官没过门的姨太太?”
领头的兵一愣。“姨……姨太太?”
“本官尚未娶妻。”徐九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笑容不冷不热,带著一股子居高临下的从容,“你们把她杀了,本官娶谁去?”
五个人面面相覷。
“这样吧。”徐九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十两,足色,在日光下亮得晃眼,“你们押她去领赏,顶多拿二两银子。分开领,撑死了七两,还要担著被上官责罚的风险。不如把她让给本官做姨太太,这十两银子,你们拿去喝酒。这事就当没发生过,谁也不会知道。”
他把银子在手里顛了顛,银锭互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五个兵的眼睛直了。领头的咽了口唾沫。“十两?”
“十两。”徐九把银子拋了过去,“嫌少?本官可以再加。”
“够了够了!”领头的接过银子,掂了掂,脸上的横肉堆成了笑纹,“举人老爷是左將军的亲戚,咱们哪敢跟老爷爭?这女贼——不,这位姑娘,就当是老爷的人。”
他朝身后的几个兵挥了挥手。“走走走,喝酒去!”
五个人翻上瓜地,匆匆离去。领头的跑得最快,腰间的头颅一晃一晃,像一盏隨风摇摆的灯笼。
徐九站在原地,看著他们远去的背影,腿忽然又软了。
他扶著木桩,慢慢蹲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心跳得像擂鼓,耳朵里嗡嗡作响,脑子里一片空白。
“扶我起来。”
一个沙哑的声音从地上传来。
徐九低头一看。那女贼还躺在地上,赤身裸体,眼睛睁著,正看著他。
“你……你没睡著?”
“睡醒了。”她撑著胳膊坐起来,也不遮拦,就那么光著身子看著他,“你是举人?左良玉的小舅子?”
“骗他们的。”
她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笑容里没有感激,没有庆幸,只有一种见惯了生死的老成。“你胆子不小。骗官兵,你知道这是死罪吗?”
“知道。”徐九说,“可我不能看著他们杀你。”
女贼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伸出手。“扶我起来。”
徐九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掌心全是老茧,但她的手很稳。
她站起身来,捡起地上的號衣,抖了抖,穿在身上,系好布扣。然后弯腰,把地上的黄瓜蒂捡起来,看了看,扔了。
“你为什么救我?”她问。
“不忍。”
女贼怔了一下,抬头看著他。她的眼眶忽然红了,但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你这个人,”她说,“是个好人。”
徐九苦笑了一下。“好人?我是举人,你是贼。我救了你,我爹知道了会打死我。”
他看著她,看了很久。
“我好看吗?”见他不回答,“你怎么一个人出门?”
“我的二个护卫就是被你们闯军杀了。”
女子沉默片刻,隨即抬眸,目光坚定,语气郑重无比:“你救我一命,我便护你一生。我是女营头领的亲卫,会武功,吃饱睡足,五个壮汉也可对付。”她突然脸红起来,“我还是处子,身子是乾净的,你隨时可用。”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姓李,没名字。大伙儿都叫我凤姐。”
“凤姐。”
“嗯。”
“你接下来去哪儿?”
凤姐沉默了片刻。“不知道。你不要我的话,反正是个死。死哪儿都一样。”她从地上捡起一根黄瓜,在衣襟上擦了擦,咬了一口,嚼著,含糊不清地说,“你呢?你那个姐夫,真的是左良玉?你的五姐真的是他的五房夫人?”
“骗他们的。我一个姐姐都没有。”
凤姐愣了一下,隨即笑了。不是冷笑,不是苦笑,是真真切切的、发自心底的笑。她笑起来的样子跟吃黄瓜时判若两人,像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不像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贼。
(序章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