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2章 纵慾的代价 明末沉浮录
崇禎六年腊月。
窗外大雪纷飞,城南宅中的炭火烧得正旺。
徐九坐在书房里,面前摊著一卷《孙子兵法》,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不是因为他不用功——而是因为他的身子实在撑不住了。
自从八月纳了朱素英为妾,又收了春兰、夏荷、秋桂、小桃红四个通房丫鬟,这四个月来,他几乎是夜夜笙歌。起初还觉得是神仙日子,可渐渐地,身子骨就扛不住了。
先是胃口变差,吃什么都不香;接著是夜里盗汗,枕巾常常湿透;到了腊月,脸色已经蜡黄蜡黄的,眼窝深陷,走路都打飘。刘大有一回在军营见了他,差点没认出来,私下对黑柱嘀咕:“大人这是怎么了?面黄肌瘦的,莫不是得了什么癆病?”
黑柱闷声道:“你懂什么。一妾四丫鬟,换了你,你也癆。”
刘大咂了咂嘴,不说话了。
朱素英早就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她本是习武之人,深知纵慾伤身的道理。可每次劝徐九节制,他不是含糊其辞,就是笑呵呵地敷衍过去。到了晚上,灯一吹,五人同床又是另一番光景。
朱素英也曾定下规矩——一夜只能一次,隔日才能再办。可徐九嘴上答应得好好的,等素英睡著了,他又忍不住悄悄摸到另一个丫鬟的被窝里。他自己也知道这样不好,每次完事后都在心里骂自己没出息,可真到了那份上,就是管不住。
朱素英其实有时並没有睡著。
她能感觉到身边的动静——徐九躡手躡脚地起身、摸索著掀开別人的被子、压低的喘息声。黑暗中她睁著眼睛,静静地看著帐顶,总不好意思深更半夜从人家身上把人拉下来,只能暗自嘆息,翻个身,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第二天,看到徐九顶著两个黑眼圈、精神萎靡的样子,她又心疼又气恼,话到嘴边却只化作一句:“公子,今晚早些歇著吧。”
然后到了晚上,一切照旧。
眼瞅著徐九一天比一天消瘦,朱素英终於下了狠心。
这一日,她將春兰、夏荷、秋桂、小桃红四个丫鬟叫到跟前,沉著脸,一字一顿地吩咐道:
“你们四个给我听好了。从今天起,公子房事最多隔一天办一回,而且一夜只能有一次。谁要是敢坏了规矩,別怪我不讲姐妹情分。”
春兰和夏荷性子最稳,点头应了。秋桂和小桃红面面相覷,却也不敢多言,低头称是。
朱素英嘆了口气,放缓了语气:“我不是要委屈你们。你们看看公子现在的样子,再这么下去,不到过年就得躺下了。他若有个好歹,咱们这一院子女人,靠谁去?”
四个丫鬟齐声道:“奴婢省得。”
徐九当晚得知了这个“禁令”,先是一愣,隨即苦笑。他知道朱素英是为他好,也不便反驳,只是嘟囔了一句:“早知道纳妾这么麻烦,还不如……”话没说完,就被朱素英一个眼刀瞪了回去。
“还不如什么?”朱素英冷冷道。
“没什么,没什么。”徐九赶紧低头看书。
腊月十八,朱素英决定动身去边关一趟。
原因有二:一是买马。翠屏山上挖出的那批金银,足够装备一支像样的骑兵。朱素英派人打听了行情,蒙古人那边上等战马不过七八两银子一匹,比在大明境內买便宜得多。二是招人。她早就听说边关有许多穷苦的蒙古人,吃不饱穿不暖,只要餉银给得足,不怕招不来兵。
临行前一夜,夫妻二人说了大半夜的话。
“我这一去,少则一月,多则两月。”朱素英一边收拾行装,一边叮嘱,“公子在家好好养身子,练兵的事交给赵雷和刘大有,你只管看著就行。有事多和张知府商量,別一个人扛著。”
徐九点了点头:“你路上小心。边关不比內地,蒙古人虽然做买卖,可也有不少马贼流寇。”
朱素英笑了笑,伸手替他整了整衣领:“放心,能杀我朱素英的人,还没生出来呢。春兰跟我去,那丫头手黑,真遇到事,一个能顶十个。”
徐九握住她的手,沉默了片刻,低声道:“素英,你……別太拼命。招不到人、买不到马,都没关係。你平平安安回来,比什么都强。”
朱素英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柔软,隨即又恢復了惯常的淡然:“知道了。公子早些歇著吧,明日还要早起呢。”
翌日清晨,朱素英带著春兰和二十名骑兵,踏上了北上的路。
雪地上的马蹄印,很快被新雪覆盖。
边关,大同府。
朱素英一行人马走了整整十二天,才赶到大同。
这里已是九边重镇,过了长城便是蒙古人的地盘。城中客栈里住满了南来北往的商人,其中不乏从草原下来的蒙古人——他们穿著羊皮袄,腰间掛著弯刀,说著一口半生不熟的汉话,在客栈大堂里高声谈笑,把酒碗拍得震天响。
朱素英没有急著去找马商,而是先在大同城住了三天,把行情摸了个底掉。
她打听到,草原上的马商最缺的不是银子,而是粮食。蒙古人逐水草而居,一遇白灾(大雪封山),牛羊冻死无数,饿死人是常事。而大明这边粮价虽不便宜,但用粮食换马,蒙古人愿意打七八折。
“用粮食换马。”朱素英很快拿定了主意。
她让赵雷带人去附近州县採购了一批陈粮——新粮太贵,陈粮便宜些,蒙古人也不挑——装了足足三十大车,浩浩荡荡地拉到了边境集市上。
消息传出去不过两天,草原上的马商便蜂拥而至。
第一个找上门来的,是个四十来岁的蒙古汉子,名叫巴图尔,自称是土默特部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他带著二十多匹马,要换十石粮食。
朱素英看了看他的马,摇了摇头:“巴图尔首领,你这二十多匹马里,能当战马的不过七八匹。剩下的只能驮东西,值不了几个钱。”
巴图尔急了,用半生不熟的汉话嚷嚷道:“这是最好的马!我们草原上的马,个个都能打仗!”
朱素英也不跟他爭,让春兰牵出她从潞安带来的一匹战马——那是赵雷从边军手中买来的上等马,花了她十五两银子。
“巴图尔首领,你好好看看。”朱素英拍了拍马脖子,“这匹马,肩高一米四,四腿粗壮,跑起来稳当,能负重、能衝锋。你那些马呢?肩高不到一米三,瘦得跟驴似的。这种马上了战场,骑兵一刀砍下去,马自己先趴下了。”
巴图尔涨红了脸,却无法反驳。
朱素英语气缓了缓,给了他一个台阶:“这样吧,你那二十多匹马我全要了,十石粮食照给。但咱们得说好——你回去告诉你们部落的人,我这儿收马,按质论价。好马给好价,孬马给孬价。以后別拿破烂来糊弄我。”
巴图尔连连点头,高高兴兴地拉著粮食走了。
这一幕,被旁边一个一直冷眼旁观的老者看在眼里。
老者五十来岁,姓林,在大同做了二十年的马匹生意,人称“林半城”——意思是半个大同的马市都是他的。他见过无数南来北往的客商,但像朱素英这样年轻、又这样精明的女人,却是头一回见。
“这位夫人,”林半城走了过来,拱手道,“好眼力,好手段。老夫做生意二十年,能一眼看出马好坏的人不少,但能像夫人这样,既让人服气、又让人心甘情愿做买卖的,不多。”
朱素英打量了他一眼,淡淡道:“林老板过奖了。我只是个跑江湖的,比不得林老板家大业大。”
“夫人谦虚了。”林半城笑了笑,“老夫直说了吧——夫人要多少匹马?”
“四百匹。”朱素英也不藏著掖著,“上等战马。”
林半城眉头一挑:“四百匹上等战马,可不是小数目。整个大同马市,一时半会儿也凑不齐这么多。”
“我知道。”朱素英点了点头,“所以我不光找林老板,还找別人。林老板有多少,我收多少。”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不过我有条件——林老板的马,我要亲自挑。挑中的,按市价给,绝不还价。挑不中的,林老板拉回去,我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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