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 民以食为天
长安。
东宫显德殿中,
李世民正跟宰相和三司官员,商议仍然严重的盗贼问题。
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今日上殿议事,“陛下,治沉疴下猛药,治乱世用重典,宜猛不宜宽。
请严刑峻法以治之!”
皇帝哂笑,
摇了摇头道:“民之所以为盗,皆因赋役繁重,官吏贪求,饥寒交集,便顾不上礼仪廉耻了。
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让百姓吃穿有余,则自然不再为盗,何必用严刑重法呢?”
户部侍郎孙伏伽提议,
“请在全国州县全面恢復义仓之制,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穫之日,隨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於当社造仓窖贮之。
若时有不熟,当社有饥饉者,即以此谷賑给。”
孙伏伽也认为百姓为盗,皆因饥饉,建立义仓,备粮賑灾救荒,百姓有口吃的,绝大多数人便都不会去做贼盗。
这就是从源头上止盗,而不是靠严刑峻法来止盗。
李世民大为赞同此提议。
其实义仓不是新鲜事,隋朝时就设立了,开始叫社仓,建於村社,官府劝课,而不强迫,也由村社自己管理。
是民间公益的。
但是后来,社仓的粮食,被朝廷盯上,於是朝廷要求社仓必须建立在州城县城,並且要由官吏徵收管理,
甚至从劝课,也变成了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的强制徵收。
到了隋大业年间,国用不足,义仓粮经常被挪用以充官费。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等真正发生饥荒时,管理义仓的官吏,却不肯开仓放粮,甚至是无粮可放了。
义仓的挪用和贪污问题都很严重。
大唐开国以来,也沿用了义仓制度,一开始就是隋朝那套。
现在孙伏伽提出,重建义仓,是重建最开始的社仓那套,於村社里建仓,百姓自愿捐粮,自己管理,遇饥荒也是优先賑济本社村民。
社仓就跟民间的合作社一样,数户或数十户百姓结为社,互帮互助。
兵部郎中戴胄站出来反对,“义仓当由朝廷统一管理才行,十几户几十户一社的社仓,管理、贮存上都有诸多不便。”
吏部侍郎韩仲良也道,“先前各地义仓,大体沿用前朝制度,但因动盪,有的地方按户等徵收,有的地方按田劝课,
臣以为,当统一制度,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
朝廷粮食的储备,中央有太仓、各转运仓、军仓,地方上有正仓、常平仓,民间储备是义仓、社仓。
“陛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將义仓纳之於朝廷官府管理,也能杜绝混乱的情况,保证这些粮食的安全。
若遇灾荒,可以允许地方先开仓放粮再上报,以便儘快救济百姓。”
“义仓粮按亩纳粮二升,田多者多纳,田少者少纳,无田者不纳,先前李司徒安抚河南河北河东等地,
也都是推行此法,
按平均亩產一石计算,亩纳二升,则百取其二,负担绝不算重。”
如今天下户籍三百万,若是按户徵收,平均一户五斗,那义仓粮一年能征一百来万石。
而如果按亩徵收,所有耕地,包括王公贵族都要按亩徵收二升,那能徵收的义仓粮额就要翻好几翻。
数亿亩地,那就是数百万石,甚至上千万石粮。
检校侍中兼户部尚书裴矩也支持按亩徵收义仓粮,义仓设於州县,由官府派官吏专门管理。
裴矩原就是隋朝高官,他很清楚义仓强制徵收和官府管理,必然导致一旦官用不足,必然挪用义仓粮,很难真正做到只用於賑贷灾荒。
可他现在是户部尚书,管理国家財政,深知现在朝廷府库空虚,財源不足。
因此这个义仓粮,是必须得收的,这本质上就是地税。
此前各地义仓,有按户徵收,有按亩徵收,徵收標准也各不相同,很是混乱,
但这个义仓粮,在这几年,確实为地方政府解决了很大的財用窟窿。
因此,这个义仓必须继续要沿用,甚至亩纳二升,能徵到更多粮,也就是户部首推的政策。
不论贵族士庶还是官绅百姓,见亩征粮。
这个跟租庸调里的地租不同,那个租,是按丁收租,一丁一年两石粟,不课户、不课丁还不征,征不到贵族官员头上。
因此,这个义仓粮,必须按亩征。
李逸此前在河南河北等多地任职,以战时长官的特权,在辖下就强行按亩徵收地亩粮和户口钱。
之前李逸是以战时特別状態为由,强行推行这临时政策。
而现在,
从民部尚书裴矩,到吏部侍郎韩仲良,都要把李逸那套按亩徵收推行,取代隋朝按户徵收的义仓粮制度,
本质上就是府库空虚,財收不足,为了增加收入,也就不怕得罪贵族官僚体系,搞起了士绅官员一体按亩征粮了。
户部侍郎孙伏伽主张恢復社仓,让百姓自己管理社仓,这就很不符合朝廷的现实需求。
说到底,
裴矩他们这是要在租调正赋之外,再开源。
李世民刚刚还口口声声说轻徭薄赋,
可现在对按亩二升征义仓粮这事,却是深以为然。
“义仓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管理,以备凶年。此非朕所须,横生赋敛也。
利国利民之事,深是可嘉。
此事交予有司,议立条制。”
裴矩支持按亩纳二升的基本制度。
李世民在殿上也直接答应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