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汉光熹元年九月庚寅,扬州牧、安南將军、成武县侯备,告天下忠义之士:
昔太祖仗剑诛暴秦,光武提戈復炎汉,皆因神器不可窃,天命不可违!
今有逆贼董卓,豺狼野心,秽乱朝纲,废嫡立庶,胁逼天子,鳩杀太后。
此王莽未行之恶,梁冀未有之狂!
卓本西羌戍卒,幸先帝简拔,得迁戊己,又领并州。不思报国,反趁先帝新丧,引胡骑入朝,纵士卒暴掠。
丁建阳忠贞死节,吕奉先认贼作父!公卿股慄,尚书屏息,此岂汉家气象耶?
备本涿郡布衣,织席贩履以奉孤母。帝不以卑鄙,委以东南之重。受命之日,夙夜忧嘆。
今闻董贼废黜天子,更立陈留,是欲挟幼主以令诸侯,毁汉祚於顷刻!
每思帝执手相托之言,涕泪沾襟。
此仇不报,非丈夫也!
此仇不报,非人臣也!
此仇不报,辱太祖苗裔之名也!
今奉帝密詔,举义兵以诛凶逆。凡我汉臣,当速会盟。
南合江淮舟师,北召幽冀铁骑,西向虎牢,共斩董卓!
其有从逆助虐者,夷其宗族。传檄州郡而迟疑者,天下共击之!
昔陈蕃竇武,死社稷以正朝堂。今卢子干当廷而爭,斥董卓几陷虎口。
诸郡或世食汉禄,或名重州里,岂能俯首从贼,坐视汉室倾覆?
备虽兵微將寡,粮草不济,愿为先驱。即日率丹阳锐卒三万,不日便离柴桑,候诸君於滎阳!
汉祚兴废,在此一举。忠义所在,生死同赴!
......
“写得好啊,阿亮!”
高渊將整篇檄文细细读了两遍,虽说文笔远不如陈琳。但是一想到诸葛亮这会儿的年龄,这篇檄文已经是远超所望了。
只不过其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稍作修改下。
高渊指著某处,“三万丹阳兵有些多了,改成八千即可。”
“玄德公虽为首倡之臣,但是根基薄弱,不宜太出风头。”
他心里清楚,哪怕刘备有著汉室宗亲这层身份,又是首倡义举之人,但是这个世界是讲究名望的。
单靠著刘备的名望,连刘岱、韩馥这种等级的老人都比不了,更遑论汝南袁氏了。
首倡归首倡,最终会盟之时,这盟主一职,还是得落在刚刚凭藉一己之力,將外戚、阉宦同时扳倒的袁绍身上。
就是不知道会否如同歷史上那般,再来一次勾心斗角,非要搞上两次会盟。
更何况柴桑距离虎牢有千里之遥,补给线太长,若真出兵三万,剩下的这点粮草恐怕要被消耗殆尽。
出兵討董只是表明態度,首倡义举则是为了收拢声望。
要真是为了討董把积攒的家底耗空,那不是给自己找苦吃吗?
“还有这里,『奉帝密詔』有些多余,不如去掉。”
第一处也就罢了,无非是修改一下人数。兵马越少,反而越能凸显刘备的豪情与忠义。
但是就第二处,诸葛亮却有另一番见解。
“若无天子密詔,如何能號召天下?”
说的也是。
虽说董卓国贼属实,刘备起兵征討,属於以大义伐不义。
但是在名义上来讲,董卓如今已经升任相国,属於中枢正统。而刘备起兵討伐董卓,就属於以下犯上,完全丧失了合法性。
如此看来,也只有假託受天子密詔,奉旨討贼,才能使这种行为正当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