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雾缠绕在伦敦东区的街道上。
煤气灯发出昏黄的光晕,像是被水浸湿的纸灯笼,只能照亮几步之內的范围。
叶延收紧了他的羊毛大衣领口。
这条穿过白教堂区的小径,是从贝克街到雷斯垂德警探家的必经之路。
听说这一带的小偷猖獗。
叶延环顾了一下四周,扯了扯嘴角。
四通八达的巷道、阴湿的环境,想来遇上恶劣天气时,这里恐怕不止是扒窃的温床,更会成为抢劫的绝佳场所。
拐角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叶延皱眉,毫不犹豫地选择绕道而行,他不想在路上惹上什么麻烦事。
“放开我!”一个尖锐的童声叫道。
好吧。
他的確不想惹上什么麻烦事,但现在看来是有一个孩子遇上了麻烦事。
叶延从怀中掏出左轮。
“砰——”
他对著天空放了一计空枪。
拐角处的动静戛然而止,而后几道凌乱的脚步声仓皇远去,只留下一道急促而又颤抖的呼吸声。
叶延缓缓垂下枪口。
“你还好吗?”他刻意放轻声音:“我可以帮你报警。”
巷子里没有任何回应。
对此,叶延表示理解,小孩对陌生人保持警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更何况,那群逃跑的傢伙不论好坏,最多只能对人报以拳脚,而手握左轮的他可是能给人餵一颗子弹的。
两者震慑力不在一个量级。
“我要走了,你赶快离开这里吧。”
叶延重新將枪揣回怀中。
就在这时,他听到一道细碎的脚步声快速朝自己接近。
叶延持枪猛地转身。
一个瘦小的身影从巷口跑出来。
借著灯光,他看清了来人的模样:一个约莫十岁的男孩,脸上布满煤灰和污垢,身上穿著明显大几號的破旧外套,那双因惊恐而睁大的蓝眼睛显得异常明亮。
“先生,能请您带我出去吗?”
男孩的声音颤抖著,眼神不断瞟向巷子深处:“求您了,我怕他们再来抓我!”
“你叫什么名字?”叶延问道。
“比利。”男孩小声回答:“先生,您要叫警察吗?”
叶延没有立即回答。
他注意到比利右臂上有一道新鲜的鞭痕,从破烂的袖口延伸出来,在苍白皮肤上显得格外刺目。
“谁打你的?”
比利突然变得紧张起来,眼睛不断扫视周围:“先生,我们不能快点离开这里吗,我真的很害怕。”
叶延眯了眯眼睛。
他没再追问,只是收起左轮,示意男孩跟上。
一路上男孩默默地跟隨著叶延,他有几次似乎想要加快脚步靠近,但最终还是和叶延保持一个不近不远的距离。
“咕嚕嚕——”
背后传来一道胃袋的抗议声。
叶延嘆了口气,转身看向男孩:“你在这里等著。”
“先生?”
男孩发出疑问。
“我要去商业街。”叶延解释道:“而你不能再往前走了,警察很有可能会把你当做儿童流浪者抓起来的。”
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面临的命运往往比挨饿更可怕。
因为这个世界的英国同样有《济贫法》和《流浪法》,而且还未废除。
济贫院的大门永远向穷人们敞开。
但《济贫法》实行“劣等处置原则”,它规定救济条件必须要比最底层劳动者的生活更为严苛,以確保穷人们不依赖救济。
当然,你大可以选择拒绝这“仁慈”的救济,选择逃跑。
那么恭喜你。
从此你將背负“流浪者”的污名。
而根据《流浪法》的法令,“无固定住所或可见生计”者皆可被定罪,警察有权不经审判就逮捕所谓的“可疑分子”。
这个时代的司法不允许穷人“躺平”。
別管它的规定有多么奇葩,总之你只需要记住一句话就够了。
贫穷就是原罪。
因为上面认为这代表著你懒惰、墮落,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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