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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比时间短,比爱情长

文/孙晓迪

当二十岁的简穿著带刺绣纹和重迭蕾丝的睡裙,推开她在英国汉普郡家中的窗户,迎来从乡间原野吹来的轻柔微风时,故事就一下子追溯到了乔治王时代。乔治四世统治下的大不列顛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气质优雅,生活精致,处处瀰漫著由舞会、下午茶、钢琴、边、书信堆积起来的浪漫气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成长的简,聪慧而美丽,当她遥望有如轻纱笼罩的原野时,在想什么呢?

一定是爱情。美好的,令人目眩神迷的俊朗男子,他可以有点威尔斯口音,但必须彬彬有礼,或者他有些忧鬱,但一定不能粗鲁愚昧,不能不知道孟德斯鳩,不能没听说过莎士比亚,至於別的,那就无关紧要了。

简心中的无关紧要,恰恰是每一个有女儿的家庭中,父母最关心的大事。她们成年后,夫人开始忙著在自己家里举办各种聚会,没这个条件也要费力送女儿出门远游,或者送到城里的有钱亲友家玩几天。只有这样,她们才有可能遇见合適的男人。这些男人则在太太们眼中被拆解成了標籤——是否继承人,年入多少,有几辆马车,而她们的丈夫,收入和地位,保险箱中有多少金幣,也早就被她们熟记於心。只要財富地位等同,就可以安排女儿与之订婚。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简就显现出了过人的才华和智慧,被邻居们称作古怪做作的小姑娘。她刚长到十五岁,就开始习惯在属於她的角落里嘲笑世界。简和別的女孩不一样,她不喜欢绣,不喜欢每天换三到四次衣服,也不喜欢聚在一起对著某个陌生男子一边微笑,一边用摺扇挡住窃窃私语。简喜欢阅读和写作,嚮往大自然和原野,不愿意灵魂被束缚。现在她二十岁,已经开始创作长篇小说。这样的她,是一定要选择和追求属於自己的爱情的——所以当她的父母开始像住在乡下的那些中產阶级家庭,为自己的小女儿安排相亲时,简出人意外,又在意料之中地拒绝了那些聚会。

18世纪的英国,到处是令人嚮往的乡村风景。雾一般的河流与森林,在清晨的微风吹拂下,恰似温柔少女,流露出不可言说的一抹娇羞。在汉普郡的农庄中,简特立独行地成长著,她不在意被闺秀们用摺扇捂著嘴唇窃笑,流转的目光中流露著对她的嘲笑;她也不理会父亲的急躁与母亲的抱怨,她认为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年轻姑娘,生活中肯定有比谈婚论嫁更重要的事。她读书、思考,去田野间奔跑,和男孩子们打板球,寂寞出现得很短暂,有关她將来要度过一生的男子,她总是这样坚定地认为——总是会有那么一个人的,总有一个人会喜欢我,並理解我的。

他不久后就出现在一次偶然的乡村聚会中,简生平第一次遇到令她无法忍受的人,骄傲自大,咄咄逼人,作为一个绅士,居然比女人还善辩和刻薄。简和在伦敦做实习律师的罗伊一见面就唇枪舌剑,爭吵不休,有意思的是,就在一次次针锋相对中,他们居然发现,对方是如此地吸引自己。

理所应当地,他们恋爱了,在树林中私定终身,发誓要永远在一起。热烈的爱恋过后,简和罗伊发现,如果他们想结为夫妻,廝守一生,面对的难题不亚於英国占领法国巴黎。作为牧师的女儿,简必须靠优良的出身嫁给一个有家產、有地位的丈夫,这样她才能无忧无虑地进行文学创作;而作为家境贫寒的次子,罗伊也一定要娶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太太,才能得到律师执照。爱情与麵包,哪个更重要?这是一道永恆的选择题,每个不得不面对它的人都会痛苦不堪。

为了让这二者兼得,简和罗伊挣扎了两次——设法使罗伊的法官舅舅看到捏造简显赫身世的信件,最终被知情人戳破;放弃一切选择私奔,又因为简的不舍与不忍而功亏一簣。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让对方为自己放弃所有。

最终他们只能分手,不是因为背叛,也没有出现过第三者,把一对年轻人彼此的爱慕之心生生拆散的,是比钢铁与冰雪还冷酷的现实。

简回到汉普郡的农庄,安静地写作,认真地阅读,偶尔参加一两次父母安排的聚会,对出现过的任何男子都不感兴趣。无论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还是身世显赫的伯爵继承人,她的眼睛中,看到的永远是远在伦敦的那个高挑青年。而她离开他后,他可以拿到律师执照,娶一个法官的女儿,那位小姐也许不怎么聪明,却温柔贤淑,能为他打理一切。至於她,也许过几个月罗伊就忘了——这段爱情在她的心中,比时间还长,比钻石还珍贵,可是对於罗伊来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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