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閒看著它那一眼,忽然心口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
他嘆了口气,从背包里翻出一条乾净的毛巾,小心地裹住鹰的身子,把它轻轻抱起来。
“你这身味儿我是真的不敢恭维……熏得我啊。”他嘴上抱怨,手却没有一分嫌弃,“但你还没死,我也不能装瞎。”
鹰在他怀里微微颤了颤,残余的意识终於抓住了什么。
孟閒站起身,顶著苍蝇围攻,抱著这只几乎放弃挣扎的猛禽,一步步朝山路下走去。
鹰没有挣扎,只是静静地瞪著他,眼底带著几分本能的敌意,但更多的是虚弱和放弃的疲惫。
“你这傢伙……疼了几天了吧?”孟閒压低声音,带著点心疼,“怎么跑这种地方等死来了?”
白头鹰没有回应,只是继续盯著他。
那一眼,可怜巴巴的,一副懵懂又无助的样子。
他知道,自己完了。
“走吧,死神今天放假,”他说,“我替班。”
孟閒这人,从小到大就不太走寻常路。
严格来说,他是个小富二代。
为啥叫“小”?因为富是他爹的,位置却不是他的。他爹確实有点本事,从白手起家到现在在本市圈子里也算小有名气,但可惜的是,孟閒是前妻的孩子。
后妈进门时他才八岁,懵懵懂懂地看著那位永远化著精致妆容、笑容温婉却眼底不耐的女人搬进了家,还顺手带来了肚子里那个正宗的亲弟弟。
后妈说是带大他,实则带著防著。
从小到大,她把他当高危隱患看,生怕他哪天脑子一热想回去抢家业;而他那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则从一开始就把他当成竞爭对手,努力好学,事事爭先,只差没把“你不配姓孟”写在脸上。
可孟閒十分閒散。
一点好胜心也无。
他是打小就咸鱼,与其天天被人盯著不如躲得远。他懒得爭,也不爱吵,谁要爭家產,那就给谁。他挑大学专业的时候,后妈和弟弟正在茶几前围著財经报纸激烈討论“未来行业走向”,而他——
正抱著一只流浪猫给它梳毛,顺便在志愿填报上果断敲下了“动物医学”。
“您放心,我不跟弟弟抢公司,我给猫看病,治狗咳嗽,关我家那產业链毛事?”
说是隨便选的,倒也不是。他从小就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兔子、仓鼠、松鼠、流浪猫、流浪狗,只要蹭到他怀里,十有八九都跑不掉。后来乾脆读了这个专业,把爱好变成了工作。
毕业那年,他不用家里一分钱,靠著实习时攒的经验和一点奖学金外加贷款,在城南开了一家小而精致的宠物医院,取名叫“毛球诊所”,又佛系又可爱。他每天接接猫狗,打打疫苗,吸吸毛茸茸,日子过得轻鬆又自在。
直到这一天——
他提著那只臭气熏天、让他yue了一路的老鹰,下车时眼眶都熏红了,站在自己宠物医院门口,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
“我是不是脑子进水了……”他咕噥著,又低头看了眼那双灰濛濛盯著自己的鹰眼,“算了算了,谁叫我心软。”
说罢,他推开玻璃门,带著这位臭味熏天的病號踏进了那间乾净整洁、香味瀰漫的诊所。
一场异想天开的毛茸茸人生,就从这一刻开始,拐了个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