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拨又一拨的人,三五成群,从一家高档餐厅离开。
这群人都是棍党成员,隶属於弗朗索旗下,全都是街鼠。
於连,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面相刚毅,却没多少锐气,总是摆著一副和气的面孔,手中的手杖很陈旧,身上是一件工装外套,还算乾净利索,左手肘处却有一处补丁,只是用了同色的面料,所以不仔细看也不大看得出来。
这件外套,已经是他最体面的衣服了,平常是不穿的。也是今天弗朗索请大家吃饭,是大场面,他这才穿了出来。
和於连同行的,还有三个街鼠,大家此刻都兴致盎然,谈论著刚才的宴席。
“最美味的还是那份西冷牛排,汁水丰富,搭配上黑胡椒,简直绝了!”“放屁!真要说美味,还得是肉丸蘑菇奶油浓汤!”……
聊著聊著,话题从美食转向了別的。
“弗朗索老大真是和蔼,他刚才还和我一起喝了一杯!”说话的街鼠微仰著头,面上有光,仿佛已经达到了人生巔峰。
其他人也纷纷吹嘘,说著说著,转到了今天宴席的主题:“……其实弗朗索老大今天这一顿大可不必,他可是我们的老大,不投票给他,还能投给谁?”
“就是就是。”眾人纷纷附和。
於连混杂在人群中,隨口敷衍应合了两声。
他也是今天才知道了,棍党新魁首要用普选的方式来选出,而他这个街鼠,也有一票的投票权。
但是这关他什么事?
他每周拿的钱有多有少,但大致上,差不多是每周4索尔左右。他还有个老婆,有个儿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谁当棍党魁首,对於他的生活有变化吗?
当然,他的这一票,毫无疑问还是会投给弗朗索的。
毕竟,十几年前他也是一个刚进入洛林市的破產农民,连一口吃的都难找。是弗朗索將他拉入了棍党,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
加入棍党后,他运气还行,一直没有在各种械斗中死去,攒了很多年钱,也娶到了一个老婆,生了一个儿子。
日子,大概会一直这样下去,他应该不会再在街斗中死去了,因为棍党早已经停止了扩张,爭斗不多了。
想到这,於连不禁又想起了自己刚加入棍党的头几年。
那个时候,他是一个街鼠,魁首还是约翰,棍党也在扩张中,爭斗时有,比较危险,但福利也是真的好,他这个街鼠,每周也能拿六七个索尔,时不时还有各种补贴。
那个时候的6个索尔,可耐得很,差不多相当於这年头的九、十个索尔了。再加上时常会有的各种补贴,日子美滋滋。
结果现在,他还是一个街鼠,每周只能拿到4个索尔了,各种补贴也早没了。再加上有了家庭,日子变得紧巴巴起来。
於连不识字,没读过书,不知道这里面的原因是什么,他只知道,他有些怀念以前的日子。
当然,现在想这些也没什么意义,还不如多回味一下刚才宴席上的美味,这是他如今枯燥窘迫生活中难得的美好了。
这样想著,这群人已经远离那家高档餐厅,也渐渐散去。
於连也准备回家了,却在路过一家店时,停住了脚步,看了过去。
那是这条街上的一家汉堡王店。
店门口,有人在吆喝一句话:“让棍党再次光荣!”
当然,於连对此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对方喊的另外一句话:“棍党成员,可在店內免费领取一份汉堡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