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划分为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呼伦贝尔盟、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兴安盟、伊克昭盟、昭乌达盟、哲里木盟共九盟。
各盟设盟长一名,自景帝十一年开始设立副盟长一名,盟长与副盟长的人员从各旗的任职的札萨克和閒散的王孙、列侯中选拔,由鸿臚寺(汉朝汉朝负责外交事务的部门)呈递皇帝报批,任命盟长后要颁发给印信,任期为终身制,但不得世袭。
另外,还设有帮办盟务的一到二个人,协同盟长和副盟长管理盟务。
加上在思想宗教、政治联姻以及经济文化的控制,终汉一朝,草原之地始终都老老实实的,甚至在汉末时期,不少草原部落首领因长久以来的联姻与信仰,自称汉室之后,要求扶保汉室江山。
汉十八年,刘邦於长安城未央宫之內建设麒麟阁,用於供奉功臣。
为萧何、韩信、张良、问天敌、彭越、鬼破天、虞子期、曹参、钟离昧等一眾功臣,图画其人,於麒麟阁,法其形貌,署其官爵、姓名,史称“麒麟阁三十六功臣”。
汉太祖高皇帝刘邦在执政期间,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也按多年的社会风气沿用了先秦的分封制(册封列侯),將两者结合,实行“郡国並行制”,並採取强本弱末的策略,定都关中,巩固统治;经济上实行算赋、休养生息、移民就粟、轻薄赋、抑制商贾;文化上兴建两阁、
礼敬先贤、尊事天地···
汉二十二年八月,皇后吕稚因病崩於未央宫,刘邦下詔大赦天下。
因二人之子汉太子刘盈早在三年前病逝,为国之大计著想,刘邦詔分封到各地的子孙至长安,
欲从儿子中挑选继承人,承继大统。
汉二十三年五月,刘邦经过一番考察与深思熟虑后,决定立二子刘恆(薄姬绝色之子)为太子。
汉二十四年年初,刘邦颁布“眾建诸侯少其力”政令。
这项政令要求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由其长子继承,改为其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
按照汉制,推恩令下形成的侯国隶属於郡,地位与县相当。
根据这项政令,诸侯国、列侯国会隨著时间,越分越小,最终慢性死亡。
这项政策,是刘邦在为自己儿子刘恆铺路,削弱诸侯实力,加强中央权力。
汉二十五年,完成铺路的刘邦,逊位於太子,升任太上皇。
一年后,作为歷史上第二位太上皇(第一位太上皇是刘邦的爹,刘太公)的刘邦,失踪於长乐宫中,群臣久寻不得。
三年后,群臣议定其庙號为太祖,上尊號为高皇帝,全称为汉太祖高皇帝,简称庙號应该是汉太祖,简称尊號为汉高帝,而不是后世习称的汉高祖。
但是《史记·高祖本纪》首称刘邦为高祖。西汉之后的后世之君为了表示对刘邦的尊敬,均尊称呼他为高祖。
太史公(司马迁)评价其说:然王跡之兴,起於间巷,合从討伐,軼於三代,乡秦之禁,適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故愤发其所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