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血色婚礼(下) 销骨焚心:女皇
当天晚上快半夜时,卡休斯果然醉醺醺地回到寢宫来了。
寢宫是卡休斯为这次婚礼单独修建的宫殿,占用了皇宫內一块不小的地皮,离卡休斯原来的臥室和政务处理地点不远,至於卡休斯与第一任皇后的新房则因为被卡休斯视为不吉利早就改成了库房。
“罗琳,你,呃,你怎么还没有卸妆?”卡休斯推开侍女们扶著他的手,踉踉蹌蹌地向我走来,“你是在等我吗?对不起,我来晚了。”
“一点也不晚,皇帝陛下。”我连面纱都没有摘去,就那么正装坐在椅子上。
“你……你生气了?是,呃,是我不好,我不该喝那么多的。”卡休斯一把扯下我的面纱呆呆地看著我,“罗琳,你真美!我这辈子从来……从来没有见这像你这么美的人,为了你,我愿意与圣灵开战!”
“是吗?那好好欣赏我的美吧,因为你以后再也看不到了。”我笑嘻嘻地说道。
“为……为什么看不到了?”卡休斯有些迷糊,“你……要去哪?”
“当然是给皇帝陛下准备洗澡水了,我一直让浴缸的水满著呢。”我扶著卡休斯向浴室走去,“再也看不到是因为我以后不会再穿婚纱了嘛,这都不懂吗?”
“哦……对,对,对,你已是我的皇后了,当然不会再嫁给別人了。”卡休斯放鬆下来,身体越发沉重。
我有些嫌恶地看了他一眼,仍然费力地扶著他向睡房走去。
这个睡房是卡休斯特意吩咐为他的新婚之夜准备的,不仅装饰豪华,也特別的大,光是附属的浴室都有两个,地下锅炉房通过管道源源不绝地將热水送进来。
“陛下,还能再喝点吗?我也想喝点,不然不喝醉的话可不好意思和陛下洗鸳鸯浴呢。”我拿出了一瓶高烈度的精酿伏特加和两只高脚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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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是想用琴酒或红酒的,不过卡休斯平常就喜欢喝琴酒,我担心他对琴酒的抵抗力比较强,而红酒我又担心效果慢,就选用了这款赛安帝国最北端的弗森莱克省所出產的烈酒。
“当……当然能喝!”卡休斯听到我说鸳鸯浴时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急不可耐地把我拥入怀中,“罗琳,你……你对我真好。”
“这混蛋!居然敢抱我!”从心底泛起的厌恶感和屈辱感让我灵魂深处原本微不可见的男性人格火猛然胀大了几分,我身上不知从哪来的力气挣脱了卡休斯的手臂。
“罗琳,你……”卡休斯惊讶地张大了嘴。
“陛下,我还不习惯这么搂搂抱抱的……所以,所以才想先喝点酒壮壮胆……”我强压著怒火,装作娇羞的样子说道,心里对这具身躯的软弱无力痛恨得无以復加,决定以后一定要找机会学学魔法防身。
虽然泰克提克斯已对我学魔法一事判了死刑,但我总不死心。
对於武技这种事我是不抱指望了,因为重生后发现这具身躯的运动神经极度不发达,属於那种“一看就会,一做就废”的类型,再加上我自知这具身躯身材曼妙,学武技的结果就是任何防身术施展起来都会变成“歹徒兴奋拳”,那可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情形。
“说的也是,是我莽撞了。”卡休斯听我这么一说更加兴奋了,他接过我手上的酒瓶,殷勤地往酒杯里倒著酒,“我们,呃,我们一起……干了它。”
“陛下先请,我酒量小,需要先习惯一下。”我喝了一小口,马上就咳得吐了出来。
倒不是这个酒辣,事实上,与前世中国的白酒相比,伏特加这类外来酒並不辣口,配上冰块后更是口感要柔和得多。
我刻意咳嗽吐出口是因为这个身躯到目前为止还不曾接触过酒精度数这么高的酒,我怕我会先醉过去。
“罗琳,慢……慢点,你还不……不习惯这种烈酒呢。”卡休斯口齿不清地哈哈大笑著,將杯中酒一饮而尽,“这个……这个酒確实不错,口感醇厚,喝下去后马上就能感到,呃……感到有股热流遍布全身,要是,呃,要是再有冰冻的鱼子酱或新鲜的松露佐酒,那就真是绝美享受了。罗琳,你很会挑酒嘛……”
“卡休斯的酒量这么大?还是对这种高度烈酒免疫?”我见卡休斯又倒了一怀精酿伏特加一口闷下,心中不禁打起鼓来,“难道今晚我没机会了?那明天老特雷维尔公爵就要发动了吧?那样的话,成功的机会可就小了很多了……”
老特雷维尔公爵早在数月前就密谋起事,这段时间更是紧锣密鼓地做好了准备,他放风说塞德·维利尔斯会在婚礼上暗杀,不仅是为了调动北方军团,也是为了给他自己的行动作掩饰。
“罗……罗琳,你……你怎么不喝啊?你不是,呃,不是说要与我洗……鸳鸯浴的吗?”卡休斯醉眼矇矓地端著一杯酒向我走来,血红的眼睛里闪著欲望的红光,我想逃走可脚却软得根本走不动。
“难道今天晚上我要遭受那奇耻大辱?那我事后还能活得下去吗?”我嚇得闭上了双眼,此刻我非常后悔。
我真是太过於天真了,但凡事前和简商量一下,我也不至於落到这个地步。
我是真没想到卡休斯的酒量这么大,我已告诉过老特雷维尔公爵在外面多安排人向卡休斯敬酒了,没想到还是没能放倒卡休斯。
“不……不要躲了,快来喝……”卡休斯走了两步,又將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我亲爱的伯爵小姐……”
地面传来扑通一声,似乎有什么重物倒在地板上。
我心惊胆战地等了半天,才偷偷睁开眼,却看到卡休斯死猪般倒在地板上,嘴里发出了沉重的鼾声,手里的酒杯也滚落在一旁,好在地板上铺著厚厚的地毯,酒杯並没有碎掉。
“事不宜迟,得赶快动手,要是卡休斯醒过来我就完蛋了。”不管怎样,我都不能停下来了,我把卡休斯的皮带解下来在他的长靴上打了个结,又把事先准备好的绸带拴在皮带上,然后扛著绸带手脚並用地向浴室爬去。
可是这具身躯的力气实在太小了,我拖了几步就拖不动了,只得停在一旁大口喘气。
卡休斯与我喝酒的地方离浴室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凭我这个身躯是无论如何也拖不动卡休斯的,毕竟卡休斯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而且人在醉酒后身体也会比平时重几分。
“要是佩莱克提斯在就好了!”我有些后悔自己把计划瞒得太严实了,不然佩莱克提斯一定会想办法混进来的。
“罗……罗琳……”还处於醉酒状態的卡休斯口里含糊不清地叫著,嘴里还流出了口水。
“卡休斯,你这头骯脏的猪!”我的怒火瞬间被点燃,我疯子般四处寻找工具,可惜一无所获。就在我有些灰心时,我看到某处没被地毯覆盖的地板反射著灿烂的灯光。
“这是……”我心里一动,急忙把地毯的一角捲起来,一块光滑水亮的大理石地板顿时出现在我面前。
“哈哈,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卡休斯,活该你倒霉!”我兴奋地脱去鞋袜,又將身上的衣裙脱得只剩褻衣,然后把卡休斯躺倒地方到浴窒之间的地毯全都卷了起来。
好在这些地毯看著虽然挺厚,但重量却很轻,而且房中家具也不多,所以我很快地结束了这项工作。
接著我又接了一些水,洒在露出的地板上,现在光洁溜溜的地板看上去就更让人满意了。
在摩擦力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情况下,即便是这具柔弱无力的身躯,也终於把卡休斯拖到了浴窒里。
“卡休斯,算你幸运,让你吃了这个身体的不少豆腐!”我一边恶狠狠地说著,一边將卡休斯脱得只剩了一条底裤。
由於卡休斯的身体很沉重,我为了將他放入浴缸,不得不將他的身体与浴缸缸头的铜製水管用绸带系起来,然后利用槓桿原理把他的身体一点点地挪入浴缸。
在这个过程中,我不得不多次俯身移动卡休斯的身体,自然就免不了“亲密接触。”
我將卡休斯的双手与浴缸缸头的铜製水管紧紧绑住,又將他的双脚如法炮製地与浴缸尾部的铁製支柱绑紧,这才敢坐下欣赏自己的杰作。
卡休斯此时全身都泡在热水里,由於双手双脚分別被拉开绑住,导致卡休斯现在看上去像一个“大”字。
我將早已准备好的三套简易注射器拿出来,又將一根用牛筋改装的绳子摆好,便准备给卡休斯注射。
不知为什么,这时我的心头突然涌起了一阵强烈倾诉的欲望——我特別想把卡休斯弄醒,然后当面把他嘲讽一番。
不说別的,让卡休斯糊里糊涂地送命似乎总有一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就像在进行五穀轮迴时没拉乾净一样的不爽。
“不要犯那种多话被反杀的错误!多嘴一时爽,结局火葬场!不要做那种打倒了对手却快动手,非要浪非要不断嘲讽对手结果导致对手受刺激把自己反杀的反面教材!想想贝吉塔王子在地球是怎么浪死自己的!想想弗利萨大王在那美克星是怎么浪死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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