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七章 血色婚礼(下)  销骨焚心:女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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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断地告诫自己,使劲掐著手掌,指甲几乎陷进掌心里了才把这股欲望击退。

难怪在那个世界的影视剧里,坏人干了坏事后总要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的动机说个清楚,確实这种能向对手炫耀的快感太强烈了。

“卡休斯,你活该!谁叫你惹错了人!谁叫你逼死了那么多平民百姓!你犯的恶叫你死十次也不够,我还要为你善后,辛苦的人可是我呢!”

虽然决定不去浪,但我还忍不住把格陵普兰目前社会两极分化的事说了出来,似乎这样能给自己增加一点光明正大的理由似的。

可是,面对著沉睡的卡休斯,我拿注射器的手还是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

至今为止,我已亲自动手杀过三个人,如果算上前世的话,连同自己在內我已亲手夺走过五个人的生命,但那几次杀人的情形与现在完全不同。

在前世,杀自己的爱人是因为我误以为她要杀我,加上当时对她误会已深,所以根本没有细思就扣动了扳机,事后的心理崩溃主要是因为知道自己误解了她和知道秀秀存在的结果,而非对动手本身存在愧疚。

自杀就更不用提了,当时我已被痛苦完全压倒,所以要用自杀的方式来逃避一切。

在这个世界復活后,先是在离家出走那一晚在海瑟斯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亲手杀死了欲置我於死地的监督使者。

然后在简救我出赛安皇宫的那一天,杀死了一向对我同情的侍卫凯迪尼。

最后是在第二次出访教皇国时无意中用简给我的毒刀杀死了行刺我的女刺客。

可以说,在这个世界的这三次杀人都是出於无奈,並非本意。

即使对凯迪尼出手,也是因为心里清楚凯迪尼对我再同情也不可能放我离开的缘故,毕竟他的身份是赛安皇宫的侍卫,职责就是看守我,更別提当时简已被他扼得透不过气来。

而这次对卡休斯,却是头一次面对一个毫无防备的人动手。虽然我確实对卡休斯极度愤恨,也知道卡休斯就是一条偽装的毒蛇,但仍有些下不了手。

“不能再犹豫了!想想他对我的逼迫!想想他对我家人的威胁!”我不住地给自己打气,但手仍抖得像秋风里的叶子。

“想想你君临万国的威风!”我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想想把安休必斯踏在脚下的情景!”

奇妙的,我的颤抖停止了,但同时我的心里似乎少了点什么东西般让我情不自禁地有点难受!

原来我对德米特里夫人、对艾琳娜、对简她们的爱竟比不上我对权力的贪婪,甚至於我对自身人格的尊重也比不上我对权力那火热的渴望!

我一边在心里痛骂著自己不是东西,一边熟练地把牛筋改装的绳子紧扎在卡休斯左肘关节上方约二寸的地方,同时用手轻轻拍打他的小臂將他的静脉血管找了出来。

我在前世研究自杀方法时已在自己身上试过多次了,这次虽然是对別人使用,但仍然是驾轻就熟。

至於牛筋绳却是我回格陵兰城后让佩莱克提斯为我准备的,这个世界还没有石化工业,前世医院里常见的绑血带就造不出来,但用动物的筋或肠混合鱼皮胶也能制出勉强够用的绑血带来。

卡休斯还在酒醉当中,我现在倒不担心他突然醒过来,因为我知道泡在热水里是会让酒醉的人醉得更深的,毕竟热水会让血管扩张,加速血液循环,会让酒意更加上涌。

“乖乖见圣灵去吧!”盯著卡休斯手臂上凸起的血管,我一横心將一个注射器上削尖的鹅毛管顺著血管扎了进去,然后迅速地捏动注射器尾部的球囊,直到球囊乾瘪了为止。

“简,我可没有撒谎,我確实不是用这个给卡休斯下毒,空气总不能算毒药吧……再来一支!”我一边喃喃地向脑海中的简解释著,一边抽出了注射器。

卡休斯手臂被扎中的地方流出了鲜血,但我不管不顾地將另外两支注射器全部使用完毕了才为他紧紧按住伤口止血。

很快卡休斯的伤口不流血了,而且由於是削尖的鹅毛管扎的,伤口非常细微,乍一看上去比人指甲的抓痕还要小。

虽然削尖的鹅毛管不如前世的针头那样细,但在这个时代已算得上了不起的奇蹟了,毕竟格拉瑞的手艺確实一流。

这个时候沉睡的卡休斯发出了痛苦的嘶嘶声,他虽然还闭著眼,但无意识地张大了嘴巴拼命喘著气,身体扭动得像条砧板上的鱼。

我迅速地解开了卡休斯手上的绸带,这倒不是我好心,而是我不想让人看到卡休斯手上的痕跡。

趁著卡休斯还没断气他的皮肤还有弹性时,我要儘快让他被绑住地方的皮肤恢復原状。就算绸带比普通绳子留下的痕跡要浅,我也不想冒险。

我並不担心卡休斯会醒过来呼救,因为我给卡休斯注射了远远超过致死剂量的空气。

要知道,空气进入静脉时,如果量少还不会引起明显症状;如果是中等份量的空气,即每公斤体重5毫升以下的空气进入静脉时,就有可能引发空气栓塞,空气隨血流进入右心房和右心室,阻碍心臟泵血功能,导致血压下降、头晕、胸痛或呼吸急促等症状;而大量空气即每公斤体重5毫升以上的空气进入静脉时,就会形成“气栓”阻塞肺动脉或心臟,引发急性心肺衰竭,很容易引起猝死。

按卡休斯体重80公斤来假设,引发他生命危险所需要的空气只需区区400毫升,比前世一个小小的容量为300毫升的胰岛素瓶子大不了多少。

而我估计刚才给卡休斯注射的空气却大约接近800毫升,足足是卡休斯致死量的一倍以上,就算由於气密性不够导致不能將注射器里的全部空气推进去,也足够卡休斯去见他的母亲了。

我接著便解开了卡休斯脚上的绸带。这时卡休斯的脸色已经很不对劲了,他虽然仍然没有醒,但他的手已不自觉地抓住了胸口,嘴里大口大口地喘著气,脸上出现了青紫色的斑痕。

过了片刻,卡休斯抓住胸口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我又静静地等了片刻,確认卡休斯的確已死得不能再死了,这才慢慢慢地拆开注射器,將鹅毛管、球囊、管带等物用小刀细细切成碎片,顺著浴缸的下水铜管冲了下去。

在前世无论是古罗马还是古中国都发展出了下水道系统,在这个世界有下水道系统也不足为奇,虽然一般平民可能用不起,但对皇室来说却不成问题,所以我毫不费力地將相关证物冲了个乾乾净净。

不过注射器的圆筒是精钢製成的,我无法毁掉,但这圆筒正好被我当烛台使用,这样谁也看不出这是什么。

我坐了一阵,然后慢慢地將绸带穿回婚纱上。

这件婚纱也是特製的,这些经过加工而特別牢固的绸带恰好可以当作婚纱腰部的系带使用。

是的,为了迎接这一天,我不得不穿上了我最深恶痛绝的紧身胸衣式婚纱,这些系带就是在我要求下特別缝製的,不但特別结实,而且表面柔软,绑在人体上比普通绳子留下的勒痕要浅得多。

奇怪,卡休斯的尸体现在还静静地泡在浴缸里,而我却没有了任何感觉,不但没有大仇得报的喜悦感,连恨他的感觉也消失了。

我就像完成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作似的,既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我只是冷静地收拾著残局,就像与我毫不相关似的。

“也许,真正杀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我將捲起的地毯辅回原处,又仔细地擦乾了身体,费力地穿回婚纱,將还剩下的小半瓶精酿伏特加一口吞了下去。

很快,我的身体开始发热,皮肤开始泛红。

在意识渐渐模糊之际,我先是勉强走到浴室,把空著的酒瓶放在浴缸旁边,然后一步一步地挪到那张硕大的婚床前一头栽了下去,接著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

(以下为注释,不属於正文)

注1:琴酒,又称杜松子酒或金酒,是一种以杜松子为主要原料的烈性蒸馏酒

注2:本文中的精酿伏特加,原型为波兰精馏伏特加,酒精浓度高达96%。这款被誉为“生命之水”的酒,是世界上已知酒精度最高的饮品。

注3:弗森莱克省(frozen lake)靠近北海,拥有不冻港艾斯弗凌(ice-free),是赛安帝国最北端的省份。赛安帝国四大常备军团之一的“雪绒军团”即驻扎该省。

注4:中国古代使用动物胶的歷史长达数千年,《考工记》就有记载:“鹿胶青白,马胶赤红,鼠胶黑,鱼胶饵,犀胶黄”。

注5:中国古代確实存在下水道系统,考古证据显示其歷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如距今8000年的河南新郑唐户遗址),商周时期已出现陶製管道,汉唐至宋元更发展出复杂的城市排水网络。欧洲的古罗马时期也在罗马城兴建了下水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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