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收拾一下自己 权游,我以炼金龙耀冰与火
从高庭城回来的当天晚上,雷克斯把银徽章和契约锁进地下室的铁皮箱里,然后站在臥室那面裂了条缝的铜镜前,盯著镜子里的人看了好一会儿。
镜子里那个人他几乎不认识了。不是修辞,是真不认识。穿越大半年,他从来没有认真打量过自己长什么样——刚到的时候忙著活下去,后来忙著炼金术,再后来忙著猎熊、送信、修傀儡。镜子对他来说就是个刮鬍子用的工具,刮完就走,不多看一眼。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现在是提利尔家族的认证信使,是每个月领固定薪水的编外人员,是可能会被叫到城堡里交接任务的人。他不能再顶著一头乱糟糟的头髮和一身硫磺烧焦的破衣服出现在金玫瑰的走廊里。
铜镜里的脸其实底子不差。下頜线条还算硬朗,鼻樑直,眉骨偏高,在烛光下给眼窝投了一层淡淡的阴影。问题是这张脸上糊了太多东西——头髮长到了肩膀,发尾乾枯分叉,顏色是一种灰扑扑的深褐色,主要是太久没洗,又沾了打铁炉的炭灰和路上的尘土。
下巴上乱糟糟地长著一把参差不齐的鬍子,鬢角也炸了,整张脸看起来像是在野外独自生活了大半年——事实上也確实如此。
他把镜子翻了个面扣在桌上,决定第二天去一趟高庭城的公共澡堂。
高庭城的公共澡堂在集市广场东边,是一栋用白色大理石砌成的长条形建筑,据说热水是从城堡地下引过来的天然温泉。门票五个铜板,对以前的雷克斯来说是笔需要犹豫的开销,但现在他怀揣著几十个银鹿,毫不犹豫地付了钱。
热水池子泡了一个时辰,搓掉了至少两层泥。澡堂里提供刮脸服务,一个手指粗糙但动作利索的剃头师傅把他按在椅子上,用一把磨得极薄的剃刀把他脸上的鬍子颳得乾乾净净,只在下頜留了一层修剪整齐的短须。
头髮也剪了——剪到齐耳长度,发尾打薄,整个人瞬间精神了至少三个档次。剃头师傅最后往他头髮上抹了点带香味的髮油,说是河湾地贵族圈子里最流行的款式。雷克斯没有拒绝。
从澡堂出来之后,他去了集市上的成衣铺。不是那种卖粗麻布和毛毡的农户摊位,是一家正儿八经的裁缝店,门面掛著深绿色的木招牌,橱窗里摆著几件已经做好的成衣样品。
店主是个戴顶针的中年女人,手指细长,眼神毒辣,看他进来三秒就判断出了他的身高、肩宽和腰围,转身从货架上取下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放在柜檯上。
深灰色的粗呢外衣,剪裁利落,肩部微微加宽但不夸张,袖口有两颗牛角扣。內搭是一件浅灰色的亚麻衬衫,领口不高不低,刚好能露出锁骨但不显得轻浮。
裤子是同色的深灰厚棉布长裤,配一条黑色皮带,皮带头是简简单单的哑光铁扣。还有一双新的深棕色短靴,比他现在穿的那双高筒皮靴轻便,適合日常在城里走动。
他试穿的时候在更衣镜前站了一下。镜子里的人穿著合身的衣服,肩是肩腰是腰,短髮利落,下頜线条乾净,灰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外面的深灰外衣刚好压住整体色调。他活动了一下肩膀,衣服没有束缚感,但轮廓比之前那套硬牛皮护胸加旧罩衫的混搭要修长得多。
他买了这套,又多拿了一件深绿色的厚斗篷,兜帽宽大,边缘缝了一圈暗色的皮革滚边。斗篷是他自己挑的——实用性考虑,骑马赶路的时候防风雨,夜里在野外露宿能当毯子,深绿色在树林里有隱蔽效果。
(请记住 读好书选 101 看书网,????????????.??????超讚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回到石屋之后,他把新衣服换上,斗篷掛好。旧衣服没扔——那套沾了硫磺和水银斑点的粗布衣裤被他洗乾净叠好放在地下室,以后做实验的时候穿。做实验就该有做实验的样子,见人该有见人的样子,这是他在穿越前就知道的道理,只是到昨天才终於有条件和心思去执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