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个部分就是司法,为了防止宗教司法过度干预国家民法、商法和刑法,同时又能保障社会的宗教传统需求。部门的职能还包括:负责推荐、任命宗教法官并监督其司法活动,确保其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行使审判权。
设立专门办公室,处理宗教法院与世俗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对教法法律进行一定程度的整理和法典化,减少判案的随意性,使其更符合现代国家的治理需求。
这个部门不像激进派想的那样快速地废除宗教法院和基金,也不像突尼斯那样完全由宗教主导。它体现了波斯政治中悠久的实用主义和平衡技巧。它没有消灭传统,而是“驯化”和“吸纳”了传统,将其转化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
同时在激进的现代化改革中,这个部门充当了社会的稳定器和减压阀。保守的民众依然可以在他们熟悉的宗教司法体系中处理家事,虔诚的教徒依然可以看到宗教基金被“良好”地管理,从而减少了社会转型的阻力。
至于金融局,则是在原有货币发行、维持对外汇率稳定的职能基础上,对银行、金融、借贷领域的管理与监督权,同时提升其行政级别,与部门拥有相同的行政等级,直接对沙阿负责。
审计局也是如此,负责检查各部门、各省的账目,确保其支出有合法依据,符合议会批准的预算项目,报销凭证真实完整。严厉查处贪污、挪用公款、超预算开支等行为。防止浪费和低效,确保国家资金真正转化为国力。
新增加的部门细化并明确了职能责任,同时也避免了一些部门职责过重,权力缺乏制衡的弊端。
分化与制衡是治理国家必要的政治手段,通过细分行政职能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同时也给手下的官员们留下更为畅通的上升空间,让他们能够通过相对公平的方式获得阶层上升,这才是变更中央各部门职能的目的之所在。
此外证券交易所将重新设立证券监管委员会,打击投机生意。新增国土资源厅负责本土土地资源分配与管理、国家矿产资源、农林资源、海洋渔业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内容。财政部下辖的统计厅更改为统计局,进行全国性的人口、农业、工业、商业普查;统一国家数据标准;定期发布经济与社会报告。
这些都在这段时间里改变出来的,特别是宗教事务部的成立,在火炮面前那些乌理玛只有点头的份。把钱袋子和枪杆子都拿走,看你们怎么造反。
面对这样的剧烈变动,那些公务员和官僚们不知道准备好了没有,就算没有也不给你们时间,只能慢慢适应了。
(本章完)